“没有班主任任职经历的教师不能参评高一级职称”,这个规定短期有效但长期看不完全合理,总的看这种规定和社会主义教育原则相抵触。
社会主义的教育是中共领导下的人民教育,是民主的教育。学校教育责、权、利过度倾斜于少数群体,例如过度倾斜给班主任群体、中层干部和校长,是不恰当的,是师生主体地位的旁落。
一、“片面校长负责制”和“片面班主任负责制”都容易淡化党组织的集体领导、加重班主任压力和负担,也容易挫伤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使命感,使有些教师把自己定位为“打工者”、“教书匠”,不利于大多数教师的专业成长。
二、班主任在高压、高名利诱惑下,容易过多包办班集体教育管理,事无巨细,以罚代教,急功近利、简单粗暴等教育扭曲现象难以避免。班主任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容易出现“猫鼠关系”、“老板和雇工关系”、“简单利益共同体”关系,而难以形成师生民主、平等、互尊、互敬的良好人际关系,而且班主任过度包办班务也不利于培养学生实现自主教育、自我管理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以少数人“承包”和规范化、量化、细化为特点的企业生产制度大规模全面“移植”到教育人、培养人的学校管理工作中,虽然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率,但是不应该突破学生为中心、全员育人等社会主义民主教育底线。学校管理根本的方法还是要加强与改善党的领导,以过硬和细腻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引领,以制度完善为借力,全面优化教师队伍和校风建设,形成全心全意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合力,才能促进人民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
总之,以是否当过几年班主任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首要基础条件,这样的规定并不十分合理。
“没有班主任任职经历的教师不能参评高一级职称”并不合理 “没有班主任任职经历的教师不能参评高一级职称”并不合理 “没有班主任任职经历的教师不能参评高一级职称”并不合理 “没有班主任任职经历的教师不能参评高一级职称”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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