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了知痛苦
亦不懂得爱
那在死中携我们而去的东西
还深深地藏匿
——里尔克
米脂县4·27惨案,震惊国人,初看新闻之时,还以为是遭受了恐怖袭击,之后才得知,只是一人作案,就现在披露的信息来看,此人作案的动机也只是源于十几年前自己在学校所遭受的不公正的待遇。
尽管这些都不是一个人将屠刀砍向无辜者的理由,但我相信他说的是真的。我想这应该也是他这一辈子的煎熬,这也注定他的一生是在自己的仇恨中度过,而他的生命也将在别人的仇恨中终结,这是他个人命运的悲剧,也是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的悲剧。
“一个人犯罪,全世界都是同谋。”犯罪嫌疑人的微信名“要不忍,要不狠”,我相信,他的这二十余年都是“忍”过来的,而这一次犯罪行为极可能是他唯一的一次“狠”,多少次的“狠”,都是来自多少次的“忍无可忍”。一个社会能在多大程度上塑造一个人,这个社会就要承担多少责任。因为,在社会中,责任就是连带的。
我想起马加爵,想起林森浩,想起赵承熙,我更想起余虹那一篇《有一种爱我们还很陌生》,在文章的结尾,余虹这样写道:“一个经过了神圣之爱洗礼的社会,是一个共同以爱来承担罪恶与不幸的社会,是一个化解仇恨的社会,那里的人有福了;一个没有经过神圣之爱洗礼的社会,是一个爱恨情仇轮回不已的社会,在此人们不仅世世代代饱尝了世态之炎凉和仇恨的苦果,也混混噩噩地参与了这种炎凉与仇恨的铸造。”
我并不是想以社会与爱为名来豁免任何一个人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的责任,而是我们应该明白一个道理,我们每一个人要为这个社会承担的责任,我们要为这个社会提供什么样的能量,我们是否可以借一束光,投向那些曾在阴暗角落哭泣的人们,让他们的心中也充满阳光。而不是将他们隔离起来,作为我们的另类。
恨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非理性激情,不管它来自何处,都可能导致罪,尤其是来自正义要求的恨。历史上形形色色以“正义之剑”杀人的罪实在是太多了,米脂县的惨案又让我看到“恨”的可怕,匹夫之恨,屠刀相向,无辜身死,血迹斑斑。恨是一种非常隐蔽而顽固的罪恶之因,因此,重要的不是道德上的是非,而是心理上的爱恨。也许,如何消除恨?才是杜绝罪恶的首要问题。
我曾经写到过:不要去践踏任何一个人的尊严。试图将人踩在脚下的人,最终却会让整个社会为其付出代价。因为它造就了恨,造就了这个社会罪恶的源头。马加爵、林森浩,无不是因为尊严而走上杀人犯的道路,让我看看马加爵的遗书:“我决定给那些歧视穷苦人、蔑视穷苦人的人一个教训,我决定给那些无情践踏、残忍蹂躏穷苦人人格尊严的人一个教训。”这就是悲剧的源头。
我们无法得知米脂县惨案的作案者曾经经历了什么,而这也足以让我们警醒,试问,我们的内心会不会因为某种不公正而邪恶过?我们有没有践踏过别人的尊严?我记得《从0到1》的作者曾经批判过教育,畸形的竞争体制导致教育的冷酷无情。分数高的学生受到老师的青睐,也受到同学的恭维,反之,则会被人看不起。再加上代际竞争在学校里的延伸,更加剧了这种结果。
一个人犯罪,全世界都是同谋。十几年的因,结出这样的苦果,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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