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一直生长在一座小城。
不知道你生自哪里,是否与我一样生自一座休闲安静的小城。那时,我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学习,书里说过,老辈苦,老辈累,今天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
说实话,我一直认为这些是值得放在心里的东西,毕竟那些为了吃一口饱饭,为了让孩子穿一件好衣而出卖自己生命的人,真是那么可爱。
感动过后呢?现在不是不缺吃的了嘛。随便找个餐馆,蹲在里面收收钱,在堂子里端端盘子,相信还是饿不死的。
真的吗?真的。
然后呢?不愿意啊,明明我可以过更好地生活,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呢?大半辈子都将眼光放在脚下的土地上,前路好黑,心好怕。
我想出去看看,满是洋房的老街,身着时髦的美人。拿着手机,躲在屏幕的这面,羡慕地看着无意中加到的女神微信,却只敢点赞,不敢发一言。羡慕她在黄昏时光晒出的下午茶,惊讶她下班后健身房的额头的细密汗水。
第二天,依旧回复前一天的生活,早起上班,晚上游戏,与朋友酒肉相唱,与月夜对饮无眠。说实话,我觉得那真是让我满足欢乐的日子。
一次莫名的机会来到眼前,那个无言的下午,对着邮箱里远方回来的邮件,我第一次思考,是否有必要真的走出去看看。我的心里有浮现出朋友圈里漂亮的图片,也有那本《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中那句经典的句子:因为我希望有一个如你一般的人,如山间的清风,如古城的阳光。
这样的一个人,想必也是要在那遥远的他乡才有机会看到吧。
我想起跟家人,跟同事,跟朋友一次又一次的谈话,一次又一次地将自己的期望,自己的想法诉说,一遍又一遍地在心底强化,直到那天在老板面前提出的那一刻,他口中淡淡地说道:“想好了?那下午就去把辞职办了吧。”
才知道,原来自己从来都不是独一无二的,只要一根细细的针轻轻地捅一下,原来看起来坚不可摧的生活就像泡沫一般化作幻影。
带着一颗大不了滚回家的心,一股脑地冲到心中的大城市。充满朝气的人,刻着斑驳印记的城市,还有看起来无限多的机会,让我整个人去打了鸡血般无所畏惧。
直到慢慢地见到,人还是人,知道的多了,懂的多了,心却关得更紧了;城市的大街小巷,除了我不敢走进去的大商场,也有从他乡赶来的陌生人开的小餐馆;至于机会,去掉那些满口的机会和发展,没有本钱的自己,终究还是只能后悔当年读书时的不努力。
生活就是这样,会有高潮,也会有低谷,终究还是会归于平凡。我为了心中的远方来到了远方,看到了现实后又埋身于苟且,终归在无凭依时找到自己喜欢的文字。
我记得开始时,我告诉自己,写字,就是为了用一个人的寂寞去换一群人寂寞,这总比我一个人看自己的故事要美妙得多。
写的时候,我才发现早就想不起来已经多久没有写过文章了,更不会知道文章有什么写法,有什么说头。
还好,有人同行。
不管是看的,写的,还是路过的,终究有那么些人不看我的身份,只从文字来谈天。我特别喜欢一句话: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简单地说,我就是个人来疯,一个人玩不起劲,喜欢大家嗨,更喜欢看人家嗨。这样的感觉,是我写作最大的动力。
但纯粹靠这个不行啊,我开始学习大家的好建议,改错字、通句子、学套路,就这么开始。越是学,越是卑微;越是卑微,越是想学。然后呢,低到尘埃后,便不想写了。
是的,我从来不是个伟大的人,不适合做什么伟大的事,我一直认为,也将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凡人,有错,有泪,但也有笑,有乐。这才是凡人的一生该有的样子。
如今我依旧写,批评的,看了,改了,却不往心头去了。工作时间多了,故事看得少了,却一直记着,尽力就好,只要别将自己唯一的酒给打翻了就好。
深夜,想睡,很累。
不好写文,适合敲字。
双手放在键盘上。
想到家乡,就写了家乡,
想到文字,就写了文字。
如酒一般潺潺流出,撒下。
我先喝一口,之后一眠。
有心的尝一口,
反正我闭上了眼,随你想干啥。
对了,我的女神已好久不发动态了,最后一次发,终于让我知道了她的职业。嗯,据说是卖皇帝油的,不知道是什么,有知道的小伙伴说一下,在线等,挺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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