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缓期执行?
最近一则12岁男孩杀母新闻搅动我这颗初当人母的玻璃心,看过之初首先是震惊与不可思议。中国向来崇尚孝道,至今为止依然是家庭养老为主要养老形式,几千年来的几世同堂促成多个美谈佳话,近几年更是注重家风等方面的宣传,不明白发生这样事情为何会有当庭释放的处理方式?12岁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承担责任似乎太早,但是他会长大,如果伴随他长大的是这样一种回忆不知道若干年以后他将如何面对自己,以及如何面对未来自己的家庭与子女,如果说这件事在他生命中不起任何涟漪是不可能的,与其几年后痛苦人生为何法律要让他目前逍遥?我们的法律不是有一条叫“缓期执行”吗,为什么不可以用在此件事情上?这个事情上没有任何罚戒不知道会不会起到一个效仿的作用,目前孩子们可以多元按触社会,这个年龄早已经不是前些年的懵懂少年,小孩子除了社会经验与文化知识欠缺外,几岁孩子的智商已达到成人水平,试问这样的处理方式会对一个孩子内心产生什么想法?他会认为连法律都不能奈我何,我还怕什么?而决不是起到一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国家基于法律法规把孩子重新推回家庭其实就是重新推回社会,因为这个孩子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悲剧的发生,他的妈妈已经去世,他是因为隔代教育而出现的畸型版本,他的爸爸该如何处理这种亲情,综合这些而又让他回归原来环境,而学校又不愿接纳这个危险孩子,请问这个孩子是被国家放弃了吗?我不敢想以后会在孩子身上发生什么?也不知道这种反面教材会对其他少年产生什么样的化学反应,只是用个人观点来看他必须受到来自非家庭的惩罚才可以达到教育目的,难道一定要等到他够了法定年龄、等到他又出了新的创举才开始拿法律武器?
个案是面镜子,我也是母亲,即使我儿子还是吃奶小娃,也一刻不敢放松的每时每刻观察他的举动,一发现有不乖的倾向马上采取相应措施,希望我的严爱与正确规导可以让他有个美好未来。为人子为人母都不易,今生的缘分是前世的因果,我们在投生夕世的时候都喝过一种孟婆汤,所以无论是报恩与报怨都在今世用爱来延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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