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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武鸣水滴筹事件/错付的爱心,谁之过

广西武鸣水滴筹事件/错付的爱心,谁之过

作者: 大才子骆宾王 | 来源:发表于2018-08-05 23:00 被阅读3次

    广西武鸣水滴筹事件/错付的爱心,谁之过

    《我不是药神》电影引发全社会剧烈舆论的事件还未平息。

    另一则事件黑幕的爆出,却让人心寒。

    广西武鸣正在读大学的小黄感染病毒住进ICU,家里却无钱治病,她的母亲邓女士在水滴筹上发起筹款共计25万多元。在小黄出院后,却被网友爆出她的家境殷实,家里开饭店,有豪车。网友在网上对爆出的问题进行质疑,换来的不是举证说明,而是小黄的怒怼。

    如此肆无忌弹的利用公众的爱心,还理直气壮,真让人大开眼界。

    电影《偷天换日》中有一句台词:我信任每一个人,只是不相信人们心中的邪恶。

    我想大众都是善良的,出于公益性的目的,想急人之所急,救人于水火。但有些人在寻求别人帮助时,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邪恶战胜争议。却刻意隐瞒一些不利于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来博取社会舆论的同情。从道义上来讲,这是人性的坍塌。


    人心的邪恶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微不足道。

    今年4月份,河南太康小女婴风雅的父母,多次利用女儿患上视网膜母细胞瘤急需用钱治病的借口,在众筹和视频网站上发布求助信息,公开获得爱心人士捐款数万元,在募捐期间未对孩子接受任何正规治疗,对于志愿者组织要带孩子看病的意愿百般阻挠。在舆论质疑的声中,小凤雅病情恶化,在当地县医院去世,从此天堂多了一个小天使。

    记者采访其家属时,她的家人辩称:不是不给孩子看,看了很多家医院都说治不好小风雅的病。而事实是视网膜母细胞瘤其实是一种治愈率很高的疾病,真正的答案显而易见。

    无辜的小凤雅遇上草菅人命的父母。这已经不是道德问题了,这是犯罪!

    同时,我想对所有捐款的人,你们的爱心没有错,你们是无私而伟大的。

    网上的舆论确实是让听到的捐款人心寒,但是这只是其中不多的事件。你们捐款应该不止一次,你们已经挽救了很多的家庭和病人,你们功德无量。你们捐款的初心是治好孩子,绝不是去计较病人的家庭有没有经济能力。你们是救急,不是救穷。

    我相信有很多在网上发起众筹的患者家庭也有房子,可能还有不贵的车。但是在巨大的不幸面前,紧急情况不允许他们有时间去寻找到他们能承受的解决方法,他们必须通过快速的网络渠道来救治他们的亲人。在他们的能力范围之内,也会不停的想办法,不是一味的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在困难过去之后都会积极退还多余的善款,以便用于救治更多的人。从这点上来说众筹平台和爱心组织非常有意义,这是爱心的传递,有很多遭遇重大灾难的家庭急需你们的帮助。

    爱心永远没有错,最重要的是爱心实施的各个环节谁来监管?

    凤凰网曾做过一个关于河南三岁女婴小凤雅事件的问卷调查。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广大网友来寻找导致诈捐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或者说监管漏洞。

    多数网友都认为:众筹平台的机制有漏洞,平台应该完善监管机制,把好审核的每一关,确保每一例众筹活动都真是可靠。因为本身爱心人士会捐款,出了有伟大的爱心外,就是觉得平台信息真实,能真正帮到有需要的人。如果平台失责,不但会导致众筹事件本身变味,还会助长社会的歪风邪气,进一步失去爱心人士的信任。

    对于公众质疑的家庭条件优越,却利用平台筹款治病。平台在审核时完全可以要求患者家属提供经济情况证明,确认属实,在根据实际情况在网上发起活动,而不是只是去审核病人患病本身。如果家属提供虚假证明,可以由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协助调查,退还不法所得。同时建议立法,以诈捐事件视其非法所得数额和病人得到救治的情况,进行诈骗罪量刑。

    对于部分见钱眼开的家属,在收受捐款后不对病人采取治疗。建立专用医疗账户,善款打入第三方托管,全部用于病人治疗,以保证善款用到实处。如果家属因捐款不给其而拒绝治疗,必要时可以配合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并向公众公布,让这些人渣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还有很多环节需要平台去完善,需要全社会去支持监督。

    但是,请不要因为个别事件,而放弃捐款。

    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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