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出《百年独孤》和《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一次记者问他在着手写《百年独孤》的时候,创作初衷是什么?他说:
我要为我的童年时代所经受的全部体验寻找一个完美无缺的文学归宿。
记者可能觉得童年这个落脚点有点小,就接着说:“评论家们说您的这部作品是对人类历史的隐喻呀”。
马尔克斯说:“不是这么回事。我只是想艺术的再现我童年时代的世界。评论家们在小说里找到的,不是能够找到的东西,而是乐意找到的东西。”
马尔克斯写作是为了记录生活中值得让他记住的体验和故事,他的确有一个吃泥巴的妹妹,有个酷爱算命的外祖母,还有许多名字完全相同的奇奇怪怪的亲戚,这些都是他看见的、经历过的,也都成为了他创作的灵感。
初时接触这本书时我什么也不懂,当我被那股深渊吸引眼睛的力量牵引着读完全书时,我依旧什么也不懂。不过被洒下的水什么时候找到地下的种子,什么时候便会开出梦幻。
很多个夜里我会想到那个叩开我心门的全书开头:一个金色的下午,一个刚毅的男人被看不到脸的士兵用枪指着,他的头颅没有低下,所以在他眼中我看到了他幼时触摸的父亲口中的“世界上最大的钻石”。
很多夜里我会想到那条折磨乌尔苏拉一生的小猪尾巴、一位不被外人看到的“上校”、一次永远不被所有人知道的屠杀、一场下了4年多洗刷一切的大雨、一位美的不像是人类的佳人、一桩没有结局的命案、一张耗尽几代男人精力的羊皮卷、一阵卷走一切将马孔多变回初时黄沙模样的飓风。我渴望接近它触摸它,像烫金的符篆开启了通往自己的门 。
美妙我去看那些书评,去看那些讲解,去看那些解析。哇~~~我都看到了什么~一群自说自话的人,他们怎么能那么笃信诉说他们以为的思想,他们怎么敢用看这个平凡的世界的眼睛去看这本书,就连用天真无邪孩童的眼睛也不行。它需要用一个布满了疮口的心去看才好,就像杯中红酒需要的轻摇。
刚刚出土的铁矿的故事并不比一把打好的利剑故事少。可我更愿意去倾听利剑,它短暂的一生凝结了故事太激荡太热烈太深刻,马尔克斯本人显然就是这样一把利剑,他的经历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正常人会经历的,他却变成了一把造型古怪,泛着幽光无往不利的刃。
你问我为什么会喜欢他,我会反问:有谁会不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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