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自己有理由迁怒于某音。因为它开发的东西,使我沉迷其中,让我浪费了很多的时间。从好的角度理解,它开发出了迎合我心理的东西,让我愉悦;从另一面来说,它其实为了自己的私欲,探究人性弱点,利用人性的弱点达到自己盈利的目的。
一般的情况下,我们将给与人以启迪、教育,引发思考的各种形式称之为雅,而对迎合人性,让人放松舒适的形式贯之以俗。纯雅,有受众,但不会广;全俗,某时某地会火,但不长久。惟雅俗共赏方能成经典,所谓大雅即大俗,大俗才大雅。
我之所以将自己浪费时间归咎于某音,而又能心安理得,很大程度上在于我认为它纯是通过大数据收集人性弱点,而加以利用,从而达成自己的私欲。
另一方面,我自己应该反省自己。人有私欲,我不例外,某音它怎能特别呢?它抓人性弱点而利用,它有不对,甚至邪恶,那我呢?我独立个体,明知它不善,却不自律,不去克制弱点,任其利用,反过来迁怒它,某种程度上是不是有点像郑伯的不教而诛。
某音不善,它应该改;我不自律,我需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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