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的集体社会,孕育而出种种文化与习俗,其中的“名气”与“为了你好”,是直到现在也经久不衰的现象级文化、习俗。
根据时间、空间、经济能力等等,就是集体需要牺牲个体的利益,来达成集体之中他者的利益。
当然,这在古代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因为个体的力量,便不足以使人类存活下去。
然而,在这社会技术发达的现代,个体往往就具备拥有自己养活自己的能力,小团体以所谓的情亲,地方习俗,来约束个体的自由生命,就显得有些“可恶”了。
不需要所谓的“为了你好”,以凌驾者的身份,做着帮倒忙的劝导。
身在泥潭,还要告诉岸边人,要洁身自好,要如何如何,这岂不是很搞笑?
名气利我,我需名气,那么我便会去做这种相应的名气之行。
违背个人意愿的名气,不过只是他人为了更好的完成自己的私利,而借用这种名气规则,合理化的使用这种压迫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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