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佛洛伊德之:
解梦
佛洛伊德在1900年出版了一本名为《梦的解析》的书。书中指出,我们做的梦并不是偶然的。我们的潜意识试图透过梦和我们的意识沟通。佛洛伊德断言所有的梦都反映我们本身的愿望。
佛洛伊德指出,我们梦中的情节并不代表梦的真正意义。他把实际的梦境——也就是我们所梦见的“影片”或“录影带”——称为“显梦”。梦中的情景总与前一天发生的事有关。但这个梦也有更深层的意义是我们的意识无法察觉的。佛洛伊德称为潜梦意念。这些真正表现于梦境的隐藏意念可能来自很久以前,也许是从童年最早的时期。
把潜梦意念转换成显梦的面向的工作,佛洛伊德称为“梦的运作”。也就是说显梦“遮掩”或“密隐”了做梦人真正的意念。
佛洛伊德相信梦境乃是“以伪装的方式满足人被压抑的愿望。”
潜意识理论对于艺术与文学有很大的影响,从1920年开始,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对艺术和文学产生了更直接的影响。所谓的意识流就已成为主要的文学潮流。诗人与画家,尤其是那些超现实主义者,试图将潜意识的力量用在他们的作品中。
灵感
佛洛伊德认为,我们的所见所闻、所经验的一切事物都贮存在我们意识深处的某个地方,而这些印象可能会再度浮现。有时候会突然“脑中一片空白”,然后过了一会,“差点就想起来了”,然后再度“猛然想起”。这就是原本存在于潜意识的东西突然经由那扇半开半掩的门溜进我们意识的例子。
所有的艺术家都有这种经验,可是后来突然间好像所有的门、所有的抽屉都打开了,每个东西都自己滚了出来,这时我们就可以发现所有我们原本苦思不得的字句和意象。这就是潜意识的“盖了”被揭开了。这就是人们所称的灵感。
我们平时往往是理性的思考扼杀了想象力。
我们透过灵感所得到的许许多多新想法,如果不过分管制,这些“思想的突变物”就会在我们的意识中接二连三地发生。但其中有些想法是可行的,但要用理智加以挑选。
想象力也许可以创造新的事物,但却不能加以拣选。因为想象力是不会“创作”的。每一个创作都是想象力和理智(或心灵与思想)之间互相奇妙作用的结果。因为创造的过程总是会有一些偶然的成分。你必须要先“放羊”,然后才能“牧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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