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宗教寺庙属于民间非营利性组织,而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被纳入免税范围的;但是并非所有的税收都免缴,而是在一定程度进行免税。
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2、财税(2016)36号文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所以,捐赠收入、会费、举行宗教文化活动、门票等收入是免于征税的。确切的说如果是在宗教场所范围内从事服务于宗教活动取得的收入是可以免税的。
但是宗教场所办的各种实体,如果场所在外面,或者是以营利为目的,这样就不享受免税的政策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