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着读着小说文字戛然而止,我愣了一下,看到文末说明该文是老舍先生未完遗作。心里有种深深的失落感,为失去这样一位好作家而痛惜。可惜了!老舍先生没能写完自传体小说,我永远也读不到先生一生经历过的那些事和交会的那些人。
《正红旗下》是初具模型的长篇,未完遗作,短短的7万字,人物还在塑造的阶段,但通过这些字,我窥探到了当时的社会一角。老舍先生描写的社会跟我有一定的距离,但我在我父母身上和我生活过的小山村里看到了一些旧时代残留的情节。
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是:国家孱弱则民无尊严。
我一直喜欢老舍先生的文字,通篇的表达凝练简洁、准确干脆,节奏明快,给人极致的阅读感受。平白俗致,诙谐幽默,透着市民生活的气息,接地气却也看得见高大上的人格与事物。
要是在今天,老舍先生必定是一位极佳的段子手。看老舍写的文章看起来就像是听单口相声,幽默讽刺艺术手法炉火纯青。阅读时仿佛是一个老头儿,一本正经的跟我讲故事(笑话)。
老舍先生的两个特点是平民化和京味风格,在他的文字里,幽默中含有对中华文化的批判和眷恋。
"我"母亲因我出生而昏迷 ,大姐婆婆觉得我不祥 ,因而不待见我 ,生怕沾染半分霉气 。幸而这两位老太太都遵循着自然规律,到时候就被亲友们护送到坟地里去。
想想看,在那年月,一位大姑子而不欺负兄弟媳妇,还怎么算作大姑子呢?
二百多年积下的历史尘垢,使一般的旗人既忘了自谴,也忘了自励。我们创造了一种独具风格的生活方式: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生命就这么沉浮在有讲究的一汪死水里。
老舍先生对一些繁缛礼节的详细描写,以及人们对繁文缛节的重视令我印象深刻。传统的礼节是一种文化,婚丧嫁娶样样少不得,不但少不得,里面的细枝末节礼厚礼薄一点也马虎不得,不能让人挑了一点儿毛病,这种事出了差错,就会被人指手画脚,在亲朋好友中抬不起头。
我看到尊卑有别,严苛变态的家长制社会下,长辈有绝对的权威可以享受小辈的敬奉,有德者自然爱惜小辈,但无德者却可以扬者长辈的旗帜天经地义的摧残小辈。这一点在大姐的婆婆和姑母这两个人物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生活中总有这样的人,把任性当个性,老舍先生以近童心的志趣观察力总结出姑母这句话,把莫名其妙也形容得妙趣横生。
我喜欢老舍,他写过去的生活极其流畅自然,可又能从平常事里引出让人思考的内容,就像清风携来香气。老舍的文字细细品起来非常有味道,像一壶茶。
在北京,在天津,在各大都市,作威作福的叱喝声,胁肩谄笑的献媚声,鬻官卖爵的叫卖声,一掷千金的狂赌声,熊掌驼峰的烹调声,淫词浪语的取乐声,与监牢中的锁镣声,公堂上的鞭板夹棍声,都汇合到一处,“天堂”与地狱似乎只隔着一堵墙,狂欢与惨死相距咫尺,想象不到的荒淫和想象不到的苦痛同时并存。(几个词语便让人感到扑面而来的压迫,把乱世刻画的淋漓尽致。)
读完这段话时,我想到了鲁迅先生: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个孩子,楼上有两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书中的人物大体分成三派:大姐的丈夫和公公之流属于混吃等死、腐朽不堪的保守派;二哥则是看明白了旗人日益不成体统的衰败,但仍不想砸了手上的皇粮,精明圆融,属于中庸派;而十成是饱受洋人欺压的农民,充满着反抗精神和民族热血,是典型的革命派。
在老舍笔下,所有人物形象都很生动立体,朴实厚道的父母和姐姐,苛刻虚荣的姑姑,恶毒的大姐婆婆,聪明能干的二哥福海,提笼架鸟的纨绔子弟大姐夫父子,善良实诚的邻居金四叔、王掌柜,有钱大度的定大爷,满洲老官僚大舅等等。老舍正是围绕身边旗人市井生活的细节展示真实的清末北京在洋人入侵前,清朝的现状。
母亲是一个勤俭节约又在外人面前不愿意低头的女性,可以说在那个年代是一位贤惠的女性;但由于愚昧无知,以及封建习俗的影响,让她甘愿自己受苦也不想让灶王爷受委屈,封建时代的贤良的女性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福海二哥,能文能武克制周全,是老先生笔下一众透着腐朽陈旧味儿的旗人中难得的一位能让人看到活力的明白人了!他是熟透了的旗人,他领着一份薪酬,还做油漆工,挣外快,他是旗人,但他不觉得做手工丢人,他既能顾及到这些没必要的规矩,又能灵活变通。论学习,他文武双全;论文化,他是“满汉全席” 讨人喜欢的性格 ,待人彬彬有礼,周到热情,做事灵活应变,深谙人情世故。他帮着父亲圆满地办好满月酒;对王掌柜的儿子十成 ,他表现出过人的胆识和韬略,接济王掌柜的儿子回山东;王掌柜遭到多老大的敲诈勒索时,他更是表现出了超越狭隘民族意识的侠义精神,帮王掌柜对付仗着洋人势利欺负人的多大爷,为此找了定大爷,一番谈话下来,没有实质性进展,但至少定大爷愿意请洋牧师到家里吃饭谈谈,小说文字也是在这个事件下截止了。
大姐是个漂亮能干的小媳妇,无奈碰上一个恶毒婆婆和无所事事碌碌无为的丈夫,连弟弟的满月酒都没能回娘家。大姐在婆家受了委屈只能回娘家说,可是回了娘家又不忍心让娘家知道自己受了委屈而心疼自己,也不想让娘家觉得自己好不容易回来一次净是诉苦了。最后还是自己忍下了委屈。走到一阵风刮来的时候,才落了两点泪,好归罪于沙土迷了她的眼睛。
父亲的姐姐,姑奶奶,喜欢抽兰花旱烟,是个寡妇,领着几份钱粮,吝啬又毒舌,住在兄弟家里,让母亲伺候着。
大姐的婆婆,尖酸刻薄,好吃懒做,没事儿就拿儿媳妇消气;仗着丈夫的官衔到处借钱赊账,寅吃卯粮。
大姐的家公虽有官衔和薪酬,但不管国事家事,一天到晚遛鸟,对妻子的蛮横不讲理,左耳进右耳出;大姐夫喜欢养鸽子,可劲儿花钱买鸽,没钱还爱壮阔,自恃旗人身份,提笼架鸟,到处赊账。过着看起来体面,实际紧巴巴的日子。这两父子都是武将,但是武将不懂武,玩忽职守,领取国家俸禄却纵情于自我享乐。
还有多大爷,这个没骨头的旗人,仗势欺人,欺软怕硬,做洋牧师的走狗,想通过巴结洋人的方式混吃混喝。
翻开这本书,我看到清末几十年,旗人好像整天整年的都消磨在生活艺术中。上至王侯,下至旗兵,他们都会唱二黄、单弦、大鼓与时调。他们都会养鱼、养鸟、养狗、种花和斗蟋蟀,就是丝毫不关心国家的命运。
王朝末路,旗人靠汉人找优越感,汉人又私底下瞧不起旗人的混吃等死。为官的担心触碰既得利益故步自封,有钱的讲究,没钱的穷讲究。市民投机取巧,只求乱世发大财。只有部分被压迫得最厉害的底层群众才奋而思进,渴望自下而上去变革。
文中看似轻松的描写,当中充满了老舍先生对当时政治和社会的批判。官员们不再以国家利益为首,而是纵情于享乐,家庭生活里的等级压迫,重男轻女,这些腐朽落后的文化,习俗和制度都是老舍先生批判的对象。
老舍自杀让这本自传小说戛然而止,后面的许多细节还没架起来,《正红旗下》没能写完是中国文学史上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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