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很想遇到一个这样的人,他给我的东西总是不一样,他花在我身上的时间总是多一些,他带我去玩的地方总是美一些。
三毛说:“如果你给我的和给别人的都一样,那么我不要了。”爱一个人宁缺勿滥,三毛是真情痴。
第一次喜欢一个人,见到他总是手足无措,上课时会情不自己观察他做笔记的样子,下课后眼光跟随他到篮球场,放学后尾随他到阅览室。然后,透过书架间的缝隙,偷偷看他。只隔着一个书架,可以听见他的呼吸,我的心快跳出来。此后,我爱上了看书。
那时,镇上唯一的书店是我赶集时必去的地方,因为身上没钱,只能在书店里多逛些时间,只为了能多看几页,然后趁人多的时候离开,好过别人不停询问你想买哪类书。
感谢那些书,不然他不会主动问起我。有一次,我的作文考了全班最高分,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我的作文读了一遍,下课后他找了我。“你平时看什么书?”他好奇的问。“我喜欢写作类。”“那能借我看看吗?”我摇摇头,因为我根本没书。“我家里没有,我到书店看的。”我本以为他会失落,然后不理我。谁知他拍手笑道“我也是,我常去镇上的书店看书。”“我也是”就这样,那天他和我聊了许多,就像聊了一个世纪。谈话时,我大多低着头,不敢正视他,但感觉前所未有的亲近。
后来,我终于买了几本书,花掉了我两年的压岁钱,我告诉他我有书了,并把书拿给他看。他高兴的读起来,爱不释手。我记得那时看的书是路遥写的,年代离那时的我们很远,但我们都恋上书上那质朴的乡村和平凡的人们,那本《平凡的世界》让我们内心波澜起伏,也承载了我们美好的回忆。
毕业的时候,我给他写了情书,坦白了一直以来对他的喜欢,他并没用信回我,只说很高兴认识我这样的朋友。我以为我会哭的,可是并没有。我只是难过了几天,却用看书的方式打发不快乐的日子。我对自己说,我坦白了,我不后悔,我喜欢过他,我不后悔。因为,他帮助我成长,并且他认我这个朋友。
可是,他对我的影响并未停止,我依然很爱看书,在大学时我甚至整天泡在图书馆里,觉得那样的日子特别惬意。
后来我结婚了,在qq发布了我的婚纱照,那时他联系了我。他说我很美并祝我幸福。我很惊喜,并回祝他早日找到他心目中的爱人。我以为他早就忘记我了,可他并没有,而且他祝福了我。他的祝福让我瞬间我释然了,我想我们终究和解了,我就是他的好朋友。
现在,我依然很爱看书,每当得一本新书,就会想起他,想起第一次尾随他到阅览室,他捧着书,一道光从窗外透进来,刚好照到他脸上,他却依然专注的神情,想起跟他告白后依然热爱书籍的我原来是个情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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