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打警察的主意?

作者: 老卢庸观 | 来源:发表于2017-04-07 11:24 被阅读111次

    首发:微信公号 “老卢庸观”


    近年来,警察这一群体关联的媒体事件频发,常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官媒体、传统媒体、自媒体几路大军常常因为这些事儿在微博新浪、微信公众号等各大传播端口、平台开战,打得难分难解,口水满天,各有输赢。

    于是,什么原因把警察推上舆论风口浪尖的追问,在有心人头脑中自然而然地浮现。

    今年,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了一篇文章《警察应如何在舆论场上赢得社会认可》,认为“更深层的原因,是站在社会管理前沿的警察,往往承担了公众对管理体制的不满,受命出面处置官民摩擦,一旦矛盾激化引发负面舆情后,又要为基层政府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埋单。”

    这似乎是抓住了问题的根本。

    结合实际看。

    当前,以往省政法委书记兼任省公安厅厅长的局面已经转变为省政府副省长兼任,这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合力决定了“警察为政府买单机制的形成和必然”

    制度体制决定了警察为政府买单逻辑的合理性。

    尽管这种买单显然是不包括“基层政府不作为或乱作为的”。

    尽管这种买单不应当包括承受“公众对管理体制的不满。”

    但,无论如何,在诸多经济、社会、政治、心理等复杂因素影响下,警察事实上已经成了别有用心者、不明真相吃瓜群众、各路传媒聚焦关注的重点对象。

    一旦发生警民冲突,警察就被放到法治、道德等多个层面接受各路媒体的舆论审判,形成了一种社会舆论的“先入为主式偏见”。

    谁也不曾想到以往“无罪推定”法治理念未能普及应用年代公安机关对未批捕人员“犯罪嫌疑人”这种“有罪推定”思维下的称谓会有一天以社会舆论的方式套到警察的头上。

    憋屈啊,太憋屈了。

    这可能是警察队伍的普遍感觉。

    而这种感觉更是在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民警王文军致河南籍民工周秀云死亡案件中达到了高潮。

    微信、微博、传统报刊等新闻渠道、平台到处能够看到警察队伍中的“新闻发言人”、代表对王文军的声援、案情分析、高清视频重播等等。

    尽管最终太原警察王文军依然因“过失致人死亡”和“滥用职权”被判刑五年。

    但中国警察集体的自我保护力量似乎觉醒了,诸多警察以个人名义注册的微博、微信公众号成长起来,成为捍卫和保护警察群体权益的扬声器、代言人。

    最近一位警察朋友的粉丝过万,我还送了他一副对联,曰:白帽蓝衣不辞辛劳终日勤恳为民,升斗小民甘心情愿持续关注破万;横批:警民互动开创警务新时代。

    毕竟能有如此多的百姓粉丝也是其执法口碑的一种认同吧!

    伴随警察自我保护力量的觉醒、成长,中央深改组于2016年5月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公安部随后在7月底召开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对民警在执法实践中具体“应该怎么做”、“不应该做什么”进行了直观演示。

    中国高层显然也已关注到类似事件,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化培训强化警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图不言而喻。

    内部自我保护力量的觉醒、高层强化提升警察队伍执法能力的意图,二者相得益彰,正内外结合推动中国警察队伍步入一个脱胎换骨的能力建设时期。

    而这一时期,整个地球主要经济体在通信通讯技术(ICT)的快速推广和广泛应用中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其中,中国的变化尤其大且明显。

    这从其接近7亿的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用户就可窥一斑。

    随着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软件社交平台的普及,中国已进入人人皆是自媒体、人人皆是信息消费者、人人皆是信息生产者的新时代。

    随手“秒拍”、喜欢自拍、通过照片视频来表达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是这个时代当下的最大时尚。

    这使得以往不具备监督能力的吃瓜群众在“搭技术便车”中监督能力走强,从根本上导致警察队伍以往诸多传统办案方式方法的相对落后。比如以往简单的、不规范的办案程序、言语,在随时可能被群众拍照观察的情况下,显然已不适用。而如果办案民警涉及违法犯罪的话,就更会被放到聚光灯下剖析针砭了。

    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擅于在舆论战场作战、与舆论工作者交朋友,已成为新时期警察队伍脱胎换骨的一个重要能力点所在。

    这是警察执法大环境发生变化的结果和必然。

    阳光透明执法成为中国警察队伍建设的大趋势。

    阳光透明执法既可以保护警察被无端诘责甚至构陷也可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疑是件双赢的举措。

    凡是能够录像的全程录像成为趋势就是官方对警察阳光透明执法最好也是最有力的解释了。

    行胜于言。

    这不仅是外部监督力量强势的结果,也是此轮反腐败斗争、供给侧改革、简政放权改革致力于消除以往地方政府分权主导经济发展过程中“诸侯经济”、“长官意志”等负面因素的结果。

    主动消除既往改革遗留的不良因子,有序引导外部强大的舆论力量实施监督,警察阳光执法才能够顺畅健全完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大的改革、大的环境变化是警察权能够在阳光下运作的前提和基础,都到位了,制约支配警察权的党政权力都捋顺了,群众对公共管理体制的怨气小了,上位阶的权力运作中的不良因素对警察权力的干扰少了,警察阳光执法很大程度上而言是水到渠成的事儿。

    很简单,谁不执行就换人!

    剔除了腐败等不良因素,威权主义国家的官员任命制在此就可以很好地发挥作用了。

    当然,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警察这个行当中的人也是有好有坏的,虽然大多数是好的,但并非个个都是维护法纪秩序的好警察。

    警匪勾结的有之、执法不公的有之、胡来搞冤假错案的有之、挟私报复的有之,等等,不一而足。

    从这个角度看,舆论对警察队伍的监督是有必要的,而且党和国家也赋予了人民群众和新闻工作者这一权力。

    警察同志客观上只能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中锤炼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过硬本领了。

    只有警察自己没问题、本领过硬,才能担负起为中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保驾护航的历史重任,才能在更新、更快、更激烈的社会转轨中尽职尽责、守护四方秩序和安宁。

    从执政党当前“打铁还需自身硬”、“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看,中国警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水准显然在当前矛盾凸显期已成为高层关注、督促的重点所在。

    体制内外两种变革力量的“激烈摩擦”、无情肆虐可能会让警察队伍不可避免地出现遍体鳞伤、自舔伤口、苦难成长的局面。

    警察朋友看到的话希望仔细体会上面那句话!

    你们需要从精神、心理、体力方面都做好准备,来闯关。

    因为未来可能有一些警察朋友会在这种体制内外的“激烈摩擦”中出离舒适区,感到难受,遭遇阵痛。

    而且,事实上这些事情也已经在发生了。

    我认识的警察朋友中就已经出现了一些主动辞职、因公致残、因公牺牲者。

    2017年。

    除夕夜哈尔滨民警曲玉权遭犯罪嫌疑人袭击救治无效牺牲、2月14日香港违法“占中”期间7名履职警察因身体伤害罪名成立而被立即收押、3月14日晚成都交警执法中肇事司机死亡引发媒体大战,……。

    围绕警察的各类新闻、社会事件仍在发生、层出不穷,似乎有愈演愈烈的态势。

    警察,这一国家的暴力机构,在新时期只有与国家大转型同步、心怀对人民群众和权力的敬畏、不断在推进阳光执法中提升能力、依靠人民群众形成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群防群治,才能凤凰涅槃、浴火重生,走出被动,走向主动,在依法规范用权中重新树立起警察暴力机构的权威和尊严,嫉恶如仇,该出手时就出手,在打击犯罪维护秩序中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拥戴。

    这样,即使谁想打警察的主意,也得掂量掂量其背后国家与人民的态度和无穷伟力!

    如此。

    谁还想打警察的主意呢?

    谁还想打好警察的主意呢?

    那无异于飞蛾扑火、自寻死路!

    老卢庸观,与你一起成长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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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8b673e71a863:警察的职业荣誉感促使队伍的凝聚力仅次于部队,始终是要站在第一线去工作,人员、训练、保障都达不到任务需求。错对尽在镜头下,不拒绝监督,同样拒绝不了自身问题和恶意抹黑。
        老卢庸观:@q7985881115 评价客观
      • 南冥虾:警察叔叔多牛啊,谁敢打他们的主意
        老卢庸观: @南冥虾 社会转型期阶层与体制内外有摩擦!警察只是个职业,且处于摩擦的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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