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不可急躁,学习新东西都是日拱一卒。
“所谓知识,就它反映的内容而言,是客观事物的属性和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就它的反映活动形式而言,有时表现为主体对事物的感性知觉或表象,属于感性知识,有时表现为关于事物的概念或规律,属于理性知识”
从这一定义来看,知识是主客体相互统一的产物。它源于外部世界,所以知识是客观的;但是知识本身并不是客观现实,而是事物的特征与联系在人脑中的反映,是客观事物的一种主观表征,知识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上,通过人脑的反映活动而产生的。
知识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
韦伯斯特词典1997年的定义: 知识是通过实践、研究、联系或调查获得的关于事物和状态的认识,是对科学、艺术或技术的理解,是人类积累的关于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
总之,广义的知识:知识是人类积累的关于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这个定义说明,知识是人类主观世界对客观世界的概括和反映,是大量有组织的信息,是关于事实和思想的有组织的陈述,提供某种经过思考的判断和某种实验的结果。
-知识的分类
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CED)出版的《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认为:
第一类“知事” know-what,指关于事实方面的知识,也可以理解为 know-when,know-where,就是在什么样的时间,什么样的地点或条件下能解决什么样的问题
第二类“知因” know-why,指自然原理或规律方面的科学理论,该类知识的生产是在专门的研究机构,如实验室或大学完成
第三类“指导怎样做的知识” know-how,指做某些事情的技艺或能力,被称为技术情报或商业秘密,其典型代表是企业开发和保存于其内部的技术诀窍
第四类“谁以及是怎样创造知识的” know-who,侧重于对创造思想,方法,手段,过程,以及特点等的了解
其中关于“是什么”,“为什么”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知识,即关于自然和社会的运动规律、原理方面的理论体系,可称为狭义的知识概念。从形式上来说,有人称之为“有形知识”,非常容易编码(信息化),可通过各种传媒获得。第三类、第四类知识更多地是没有记载的经验类知识,有人称之为“隐性知识”或“无形知识”,需要通过实践来获得。
-认知心理学对知识的认识
认知心理学是从 知识的来源 、个体知识的产生过程 及表征形式 等角度 知识进行研究。
例如,皮亚杰认为,经验(知识)来源于个体与环境的交互作用,这种经验可分为两类:
一是物理经验,它来自外部世界,是个体作用于客体而获得的关于客观事物及其联系的认识;
二是逻辑--数学经验,它来自主体的动作,是个体理解动作与动作之间相互协调的结果。如儿童通过摆弄物体,获得关于数量守恒的经验,学生通过数学推理获得关于数学原理的认识。
皮亚杰对知识的定义是从个体知识的产生过程来表述的
布鲁姆对知识的定义是“对具体事物和普遍原理的回忆,对方法和过程的回忆,或者对一种模式、结构或框架的回忆”,这是从知识所包含的内容的角度来说,属于现象描述。
-而现代认知心理学加普遍认为知识可以分为两大类:
①陈述性知识
②程序性知识
从作用上考察,陈述性知识是用于回答事物“是什么”问题的知识
程序性知识是用于回答“怎么做”问题的知识
从测量角度看,看一个人是否掌握某一知识,不仅要看他“怎么说”,还要看他“怎么做”,其中包括难以言传的知识
例如,检查学生掌握几何知识的情况,既要看他是否理解几何的概念、命题(定理),又要看他是否能够熟练运用那些可以用于几何问题解决的启发式。
-陈述性知识:
陈述性知识是一种个体具有明确的提取线索,因而能够直接陈述的知识,通常包括有关某一具体事件、事实、经验性的概括的断言以及反映真理本质的较深刻的原理等,主要用以说明事物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从而区别和辨别事物。
陈述性知识是描述性的,其认知单位是命题。
-程序性知识:
程序性知识是一种个体没有明确的提取线索,因而其存在只能借助某种活动形式间接推测出来的知识,通常包括启发式、各种方法、策划、实践、程序、常规、方略、策略、技术和窍门等,用以说明做什么和怎么做。
程序性知识主要是说明性的,其基本的认知单位通常采用具有一般形式的规则:目标,情景→行动
1.陈述性知识是一般性的,但难以应用。
程序性知识易于应用但受到特定情境的制约
2.陈述性知识涉及一个人的环境
程序性知识涉及一个人的目标和行动
3.陈述性知识的总量有时可称为知识结构
程序性知识的总量则可称为启发式结构
人的任何智力行为都同时需要这两种类型的知识
例如,”等腰三角形两底角的平分线相等“是一个命题,属于陈述性知识
而”要证明线段 AB 和 CD 相等(目标),如果它们是同一三角形的两个内角的平分线(情景),则要证明这两个∠是等腰三角形的底角(行动)“ 是一个启发式,属于程序性知识。
前者是关于等腰三角形图形特征的客观描述,不涉及目标以及由他所指示的行动。
后者是推荐在特定情境中采取的行动,该行动由要达到的目标以及所面临的情景所决定。
命题有真假之分,命题的真实性是前者价值所在。
启发式的价值则在于能使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启发式源于原理但不等同于原理。
显然,陈述性知识的获得主要靠理解和记忆;而程序性知识的获得主要靠实践活动、实际操作训练、必须通过学习者的亲身实践方可获得。
程序性知识主要从个体会做什么中推测出来的,所以程序性知识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一套操作规则或程序,控制了和支配了人的行为。
所以现代认知心理学实际上包含了技能概念。
”认知策略“实质上是一套关于如何学习、记忆和思维的规则或程序,也属于程序性知识的范围。
上述知识观是广义性的。它包含了我们平时所指的技能、认识策略等,甚至还包含了元认识知识。
进一步的说,认知心理学家从两个维度对程序性知识进行分类:
①自动与受控
如学生在解答数学问题时,审题、确定解题方案、调整解题过程等一般是受主体意识控制的,而已有知识的提取、组合等则是自动进行的,一般不需要有意识的注意。
②一般与特殊
一般的程序性知识:分析法、归纳法、从一般到特殊、从特殊到一般
特殊的程序性知识:待定系数法、配方法、数学归纳法
当然这两种划分是相对的,实际还存在许多”中间类型“的程序性知识
-知识的来源与获取
主要是两类:
一、直接源于产生信息的客观事物;
二、通过信息载体或媒介的传递、交流而间接获取的
其中,皮亚杰认为知识是通过行为的逐级内化而来的
布鲁纳认为知识,首先以程序的形式出现----中介图标(视觉)的形式-----符号(陈述性)形式
因此,参与问题的解决将有助于个人将理论(陈述性知识)转化为问题解决的程序(程序性知识)
-信息与知识的关系
区别:信息是有形的、独立于行动和决策、经过处理而发生了形态的改变、物质产品、与环境无关、可以复制的
例如,动物发出“危险”的信号,“狮子来了”
信息也有主客观参与,只不过比较简单
知识是无形的、与行动和决策有关、经过处理而发生思维的改变、精神产品、环境改变含义、经过学习才能转让、无法复制(隐形知识)
联系:知识是有组织的大量信息,获得知识有赖于获得信息;信息是知识得以形成和传播的中介,而不是知识本身,知识是经过精心研究、领会后的有用信息,是人类对信息加工处理后的产物;并非所有的信息都可以成为知识,在信息时代,源于众多复杂客体的大量信息,只有借助于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并通过掌握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的认知主体,才能真正转化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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