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杀狗就要被强烈谴责?

作者: 大司马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16-06-22 11:34 被阅读0次

    我写这篇文章的此时此刻,在广西玉林正在进行一场狗肉、荔枝、老酒的狂欢。

    毫无疑问,爱狗人士与动物保护组织每年的这个时候也会大量的聚集在玉林,他们在用行动捍卫狗狗的生命,新闻点颇多舆论参半,谁是谁非,各有各的理。


    动物在人们心中是有地位之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可只字未提狗肉不能吃,也就是说狗的生命是没有法律保护的,只要检疫合格甚至完全可以卖狗肉吃狗肉。和鸡鸭羊牛等家禽并无差异。

    肯德基天天在搞“鸡肉节”,吃“烤全羊”也是从地方蔓延到了全国,为何不见动物保护组织的谴责。

    原来所有的动物无形之中被人打上了标签,也分三六九等高低贵贱之别;按照对人有没有用看,比如说鸡和鸭它们繁衍壮大的基础就是人类需要,成为人类餐桌的一部分;过去的牛和羊不同于鸡鸭,它们为人类的生活而服务,耕地,拉车等苦力活什么都干,与人类产生了一种协同合作趋向于合作伙伴的关系;而狗狗对人类服务的项目与好处比之其它家禽类甚至放眼整个动物界都是首屈一指的,包括由于智商稍高容易对人类产生忠诚度,产生合作关系以后,人类就不怎么把他们看成一种家禽,更别提吃它肉了;而在人类眼里最底层的生物则是对人类最没用的或者有害的,比如说踩死一只蟑螂拍死一只蚊子,我想动物保护组织的人也同意这么做吧,当人类掌握着这个世界的生杀大权,你若能服务于人,你便繁衍壮大。你若是有害于人,你便理应铲除。这个也能说成是动物界的“马太效应”。


    虽是产权狗但是怎奈草狗命

    一部分的爱狗人士去玉林保护狗的方式就是直接当下拿钱问商户买下狗狗,这或许是保护狗狗的最好的方式,那就是拿下狗狗的产权,不同的狗有不同的狗生,狗的品种越是高级就更容易得到人类的保护其产权更硬,而在玉林狗肉节的狗的品种基本都是草狗,草狗长得丑,繁殖快,即便是有些狗狗得到了人类的产权保护,可由于自身是只草狗品种,被人类的“晕轮效应”以偏概全,还是把它送进了狗肉节被狂欢!

    所以玉林狗肉节的狗狗的来源可以推断如下:少部分的玉林狗肉都是偷来的,一部分是流浪狗,而大部分的狗狗应该是在各大农村地区收购的产权狗。

    所以玉林狗肉节的主要矛盾是——由于草狗产权者对草狗的不重视导致爱狗人士的爱心与狗贩子利益之间的矛盾!

    当然吃狗肉是一种习性,你有得卖就有人吃,社会市场的需求不会因你的谴责而改变,即便政府有形之手出击也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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