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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带薪年休假

什么是带薪年休假

作者: bymingpingsong | 来源:发表于2020-03-29 03:28 被阅读0次

    带薪年休假:指的是是连续工作的时间达到一年的职工,每年可以获得的保留其工资报酬以及职位的假期。具体内容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第一,休假主体。我国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主体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民办的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第二,休假条件。职工能够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先决条件是职工必须要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

    第三,休假期限。在休假期限和休假期限的计算方式上,我国现行立法采取了以工龄为主要的根据,同时兼顾职业的方式,首先执行特殊的休假期限的职业是教师、海员,其它职业都是要结合工龄来计算具体的休假期间的,休假天数从多到少分别是:工龄在20年以上的,年休假的天数为15天;工龄在10年以上且未达到20年的,年休假的天数为10天;职工工龄在1年以上且未达到10年的,年休假的期间为5天。

    第四,休假取消。无权获得当年年休假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是依法享受了寒、暑假,年休假的天数已经少于实际休假的天数的,职工工龄在1年以上但是未达到10年的,累计向所在单位请病假的天数已经在2个月以上的;职工工龄在10年以上但是没有达到20年的,累计向所在单位请病假的天数已经在3个月以上的;职工的工龄已经在20年或者以上的,累计向所在单位请病假的天数已经达到4个月以上的。另外还有一种情形是单位不安排年休假,但是这是有前提条件的即首先必须是企业有某种需要,其次是职工本人必须同意不休年休假,最后是企业必须支付职工3倍工资作为对价。

        第五,休假方式。法律规定职工有两种不同的休假方式,一种是分段休息,还有一种是连续休假,但是对于分段休息怎样进行法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对于休假的年度,年休假必须当年休掉,不能跨年,单位确有必要不能给职工进行当年度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让职工休假。

        第六,休假报酬。在年休假假期内职工也是可以获得工资报酬,其金额等于该假期时问内正常工作的工资。

    关键词 :带薪年休假,劳动者,休假条件,休假期限,休假方式,取消休假,休假报酬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明平松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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