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本書,这个本書虽然它也是科幻小说,但是它就类似于《安徒生童话》那樣的童話。
这本书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故事講的大致就是,尼尔斯原本是一个非常调皮的小孩子,經常招惹哪些小動物,有一天媽媽不在家來他家一個精靈,他要是招惹了一下不能惹的小精灵,小精灵把它变小了。然后他也變成了一只小精灵,他看到了一支雁,可以帮助他的鵝带他来到了东部,经过种种磨难和认识了动物朋友之后。他变成了人见人爱的小男孩。最后小精灵大发慈又把它变了回来,我简略来看了一下内容,整体内容是欢乐的,那是如果看结尾的话,这个故事还是有那么一丝丝悲伤情感在里面的,因为最后大鹅竟然不认识这尼尔斯了!因为那个只家养鹅给他取名成了大拇指,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变小之后只有普通人大拇指这样的大小了,但切记是成年人。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雁群们戏弄斯密尔这只老狐狸。这只老狐狸差点儿没被这些大雁给气昏过去,因为他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嚣张的大雁。因为大雁戏弄他的方式是各个轮流在他的脑袋上盘旋飞来飞去,而且这只老狐狸无论怎么打也打不着,你说说这是作为一只狐狸,这是不是受了很大的耻辱呢?
通過讀这本书我们发现不管做这个事情我们做的都不好,我们就需要不断地发现和改进这样不断发现改进,慢慢的他就会变得越来越好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