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学写字的时候,用铅笔。
各色的笔身尾部带一小块橡皮擦,方便写错误的时候修改。麻烦的是每次都要削铅笔头。
不过,因此练就了好手艺。在最短的时间内,我可以把铅笔头削的又细又长又能保证笔芯不会轻易折断。每次削铅笔头儿,对我来说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渐渐的自动铅笔代替了铅笔,剩了麻烦,只用“咯噔咯噔”两下。相较而言,自动铅笔笔芯细一些,写出来的字要漂亮一点,因而更受欢迎。
我一直不喜欢用圆珠笔。总觉得它太圆滑,不好掌控,圆溜溜的在纸上划拉的同时,心里总是不大舒服,在迫不得已时才会勉强凑合用。
钢笔写钢笔曾是我用的最久的。
大概是在小学34年级以后一直使用钢笔。他一路陪着我上了中学,入了大学。
不道是什么时候,许是上大学时,或者是已经毕业了?钢笔逐渐被遗忘,彻底消失在了我的生活,被随处可见的黑色中性笔替代。
毕竟,钢笔是要喝水的。大概太忙碌了,没有空闲时刻关注它的肚子,是否处于饱和状态,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借口。
内心里觉得还是钢笔更加适合自己。
中性笔用完就扔,即使换了笔芯,总觉得不是原来的感觉,差了点什么。而钢笔,尤其是自己喜爱的一支钢笔,随着时间只会让人感觉更顺手、顺心,这是中性笔亦或签字笔无法办到的。
因为某些缘故,重新又拾起钢笔。
在学校门口的小店挑了钢笔,买了墨水,“烂笔头”的名字有那么一丢丢的记忆。最多的还是“英雄”,记得当时最好的墨水还是鸵鸟牌,而今渐渐被英雄替代。
钢笔伴随了我整个学生时代,见证记忆了我的成长,那是我人生最美好、最灿烂的年华。
那时的梦想、激情,是否随着时光流逝被掩埋在滚滚浪潮里,如钢笔,也被自己曾经放弃?
简书语录手写体征集我写字很用劲,右手的中指,第一关节处,起了一个很大的茧。
手指上的茧,会随着寒暑假的到来,慢慢消散。开学之后又慢慢长大,然后又到假期又慢慢消散,就是这样,周而复始。直到毕业,手上的茧,才彻底消失。只是那一关节手指的纹路,最终还是变了样。
同样的一根手指,第二关节,因为笔的缘故,那里的一大片肉,被压得不见了。很明显有一个小小的窝儿,一用劲,就可以摸到里边的骨头。其实右手的整个手指头因为写字非常用劲,整体都随着写字的姿势,与左手微微有点不同。
虽然现在已经很少写字了。
但是看到这个征文,还是毫不犹豫的参加了。只是现在写的少了,所以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是在宿舍里坐在床上,垫了几本书写的,因为在办公室,没法放肆地开小差。
以前我还觉得自己写的字儿写的不错,但是看了大家的,这回头看看自己也只是勉强入眼而已。
条条框框写出来的,总觉得不满意。最后,附一张无拘无束的,虽然仍不是很满意。
钢笔写【无戒365极限挑战营 第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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