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了两起S人案件,他们的心态不同,命运也不一样。
第一起:秦某S人后跑路,21年后被拘捕,儿子已经20岁了;此前,他还有其他犯罪,张律师为其辩护,一审被判处S 刑立即执行。
当我二审会见他的时候,他抱怨父母,当时不管他;抱怨邻居欺负他;抱怨弟弟不来捞他,一审的律师不负责任,等等……
最后,我虽然费了九牛之力,甚至把他曾经抢救掉到沟里的警车和警察的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挖掘出来,也无济于事,最终,他还是被立即执行。
第二起:钱某S 人案件,一审被判处S 刑立即执行;二审发回重审,是其他律师代理;而我代理其发回重审的一审。当时,法G想要云开庭,当我会见他后,发现了很多疑点:一是血掌印竟然不是现场的两个被告的,这样必有第三人,却没有找到;二是笔录有很多不吻合之处。
尽管钱某的结果是这样,但是,他的心态还是很好,没有抱怨任何人,他觉得对不起母亲(父亲已经去世),还有自己的妻子儿子,他认为自己逃走的十几年,已经是偏得了,上诉的目的就是要把事实真相说出来,什么结果也不介意了。
因为疑点多,强烈建议法G要提审见面开庭,第一步得到了许可,第二步梳理相关的证据变成了有逻辑性的辩护词,说服了合议庭,最终拿到的判决是,S 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比这两个人,总结起来是:“心态决定命运”。你阳光,阳光就照射给你;你抱怨,抱怨就辐射你!这的确是吸引力法则,这是不变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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