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风格有很多,流行,民谣,摇滚,说唱,电音,爵士等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音乐风格的喜好,根据音乐的不同,一个个的群体就诞生了。随着这样的一个个的小群体的出现,音乐圈鄙视链就出现了。有一个段子是这么说的:玩古典的瞧不起玩爵士的,玩爵士的瞧不起玩摇滚的,玩摇滚的瞧不起玩流行的,但是这帮所有人都瞧不起玩说唱的。这个鄙视链一直存在,但也只是在私下里或者默写音乐播放器的歌曲评论中。不过最近一个原创音乐类综艺把这条鄙视链放在了桌面上,它就是《我是唱作人》。
image节目上半场的首发唱作人有王源、热狗MC Hotdog、毛不易、汪苏泷、梁博、曾轶可、高进、陈意涵Estelle,后面补位的是萨顶顶。节目组可以说是很用心了,唱作人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摇滚,说唱,民谣,流行甚至世界音乐。甚至101位评审都是特意经过选择的,根据知乎上一个网友的分析,这101位评审时中,音乐相关职业,娱乐行业非音乐相关职业,普通职业与音乐无关职业的比例是1:1:1。可以说这个占比既能尽可能的对音乐进行客观的评价,也能包含普通人对音乐热爱的看法。
上半场的比赛结束了,共五期,38首原创歌曲。最终晋级的是梁博、曾轶可、热狗MC Hotdog。摇滚,说唱晋级,流行全军覆没。但是是这样吗?输的是音乐风格,还是这个比赛中演唱这个风格的人?
image以我对身边人的了解,他们最喜欢的音乐风格应该是毛不易,汪苏泷,甚至高进这种,也许也有几个会很喜欢梁博,但绝对没有一个人会接受唱迷幻摇滚的曾轶可。也许我对身边人的采样,数据量太小,没有说服力。但是摇滚,说唱在普通人中还是很小众的,流行还是最普遍的这是错不了的。但是为什么呢?
我以前也是喜欢听流行音乐的,最喜欢听的是周杰伦,林俊杰,陈奕迅等等,他们是华语流行音乐的巅峰。如果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来参加这个节目,流行还会输吗?
另外,我们普通人对音乐都有一个普遍的误解,就是音乐真是必须要有唱吗?只有唱才能表达出想要表达的情感吗?百度百科对音乐的定义是反映人类现实生活情感的一种艺术。可以分为声乐和器乐两种类型。一首歌的完成经过作词,作曲,编曲,混音等等很多步骤,词只是其中一项。也许很重要,但绝对不是全部。
节目的第一期梁博的《表态》时长是七分三十五秒,歌曲的最后有一段乐器的演奏。演出结束,其他唱作人问他,这首歌时间太长了,最后的演奏有必要吗?梁博回答说,如果一首歌能够让你进去的话,时间长点是没什么问题的。
image最后,我最想表达的是审美没有好坏,但是艺术有高低。弹幕里经常能看到说高进的歌听上去很好听,朗朗上口。没错,确实很好听,但也只是好听。喜欢没有问题,但是作为一首歌,一种艺术表现,他的歌是不好的,是失败的。同样对于曾轶可的音乐,有人说很吵,不好听。没关系,不过对于我来说,曾轶可是这个节目给我最大的惊喜!
image最后的最后,推荐歌曲梁博的全部五首,曾轶可的全部五首,热狗的第一期,第四期,毛不易的第一期,第二期,第四期。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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