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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的六十八天·洲十三(上)

实习律师的六十八天·洲十三(上)

作者: 来看看你们 | 来源:发表于2023-01-04 17:31 被阅读0次

    十一月底购买的书籍终于在今天收到,够读一阵子了。想起去年四月底拿到法考职业证后的那种喜悦与焦虑,尤其混迹各类实习律师论坛中几乎清一色的负面情绪们更是让自己有退缩之心。

    于是用了三个月的时间调查行业信息并调整自己的心态。期间读书、走路、网络漫游、多种形式的娱乐,以为八月底到来的实习律师生涯做一定准备。期间形成了十三篇自己的短篇感悟,并于先前的微博中陆续发布。温故而知新、要记得自己来时的路,自己将这十三篇称之为洲十三,特此予以汇总并与大家分享自己那三个月生活的思、悟,但只有最后一篇直接与法律有关。

    一、很多人从不会点赞 、从不留言 ,甚至从不发状态。对于这样的人曾几何时年轻的自己无法理解。可当自己经历了一些事之后发觉,这个世界并不为你而转。点赞是情分,不点是自由,何况很多人此时也许正身处逆境、痛楚之中——已然自顾不暇哪会有闲情去满足你的虚荣亦或尊严。

    你需要的是更多对世界的理解,并非责备。 多尝试与他人和解,就是自己对自己的和解。

    二、离太阳越近、越是阳光的人,他脚下的根同时也最接近黑暗的地心。

    故,看起来最温柔和善的人,理论上也具备最强大的、不限于情感上的杀伤力。同样的道理,第一眼看起来凶狠野蛮的人,未必不单纯——仗义多是屠狗辈。人的行为取决于特定的前提条件,不具备完全意义上的稳定性,一念佛魔。

    毕竟,被后人尊称为圣人的人,既爱芸芸众生,也视百姓为刍狗。

    三、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无缘无故的爱,但一定有无缘无故的恨。你把事情做好了有人恨你;你把事情搞砸了,有人恨你;你什么事情都不做,照样有人恨你。类似的道理同样适用于工作,你选择了怎样的工作便选择受怎样的委屈。归根到底一定会会被恨、受委屈,唯一的区别是你拥有主动的选择权。

    所以,放下偶像包袱,脚踏实地去做自己喜欢、内心笃信正确的事。活着不易,想爱别人先爱自己。

    四、要形成一个小集团,则集团的个人之间必须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如对某个人对象有共同的兴趣,或者某种场合有相同的情感倾向,并可以对彼此产生某种程度的相互影响。这种心理同质性的程度越高,这些个人就越容易组成一个集团,而集团的心理特征就越明显。

    集团并不渴求真理,他们需要的是错觉,而且没有这些错觉就无法存在集团的表现,是务虚而不务实。他们始终认为,虚假的东西比真实的东西更优越,理性和论证抵不过某些词语和公式。

    工作日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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