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六大原则
1.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变化的原因。
2. 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软件中的对象(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于拓展是开放的,但是对于修改是封闭的。让程序更稳定,更灵活。
3.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构建拓展性好的系统。
4.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1). 模块间的依赖通过抽象发生, 实现类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依赖关系, 其依赖关系是通过接口或抽象类产生的。
2). 依赖抽象,不依赖实现。是一种特定的解耦方式。
传递依赖的方式:
- 构造函数传递依赖
- setter传递依赖
- 接口声明依赖
5.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类间的依赖关系应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让系统更好的解耦,方便重构,更改和重新部署。
6. 迪米特原则 (Law of Demeter)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一个类应该对自己需要耦合或调用的类知道的最少,类的内部如何实现与调用者或者依赖者没关系,调用者只需要知道他需要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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