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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年孤独》说起,在这个吃瓜猎奇的年代,我们还要不要读文学?

从《百年孤独》说起,在这个吃瓜猎奇的年代,我们还要不要读文学?

作者: 南州小姐 | 来源:发表于2019-11-08 20:44 被阅读0次

    因为近些天,我在收到读者对这本书在版权方面的疑问后,就有了写这样一篇内容的想法。我在搜集查阅相关资料的过程中,才得知原来我们获得《百年孤独》中文版版权是这么的不容易,以及期间所发生的故事细节。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也认可这是本很特别,看了就几乎不会忘记的作品,因为太震撼了。基于最真挚的爱,加上我了解到《百年孤独》这部魔幻现实主义巨著的影视版权已被Netflix花大价钱买下,未来肯定会被搬上荧屏,到时一定会迎来一波全球热潮。所以,在坐等影视剧期间,完全可以先把其原著作品看看吸收一下,也不怕到时候影视剧看得一头雾水。

    于是我在这篇文章的最后给大家推荐了这本书,并附上了买书链接。这部以拉丁美洲文化历史为背景所创作的小说写法独特、人物关系复杂,对读者来说很有难度,很多人都表示看不懂,或者根本读不下去,那么早点尝试读一下,一遍读不懂,那就来第二遍,好作品也定会常读常新。

    然而,待这篇文章发出去的第二天,发生了两件我没想到的事情:

    1、文章曝光量陡增,半天就达到了10W+,这出乎我的意料;

    2、正当我为取得读者的信任与认可倍感欢喜时,评论里出现了一些对《百年孤独》以及其作者马尔克斯的不屑与轻视,并用民粹的角度解读这篇文章,出现了对我本人的指责与诋毁以及对我人品及文品的质疑。仿佛他们是正义与道德的化身,可随意指指点点,骂骂咧咧。

    可以说,这是我个人第一次面临“网络舆论暴力”。是可忍,孰不可忍,一部优秀的作品,一位伟大的作家,自己写的文章都成了某些狭隘之人情绪攻击的对象。

    我一直认为尊重是相互的,反之,谁骂我,我就骂谁,好言好语没那么廉价。其实,我在措辞方面已经足够克制,还尝试讲道理。然而事实证明,我太年轻......与这些出言必恶的人纠缠下去,那就是把自己拖入深渊,浪费宝贵时间不说,还把自己变成了情绪的困兽。

    后来,跟文友们交流了这个事情,他们告诫我“作为一个自媒体人要保持好的心态,如果有人骂你,你就默默走开,拉黑就可以,一定不要去对骂。”“别人虐我千百遍,我还以温柔之心对他。因为我知道他是一个疯子,我是个正常人,一个正常人,跟一个疯子去争辩是最愚蠢的。”......我虽然不完全认为他们说得对,但从时间和情绪成本方面来考虑,这无疑是最好的方法了。

    回到原本那篇文章《马尔克斯说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版〈百年孤独〉,为何食言了》。我没有怀疑我文中多引用的那些很多年前资料的真实性,我也相信任何一个真正读懂《百年孤独》、喜欢文学、懂得尊重知识和版权的人,都能理解马尔克斯1990年访问中国,在看到各大书店售卖未经授权出版的《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这些书籍时的愤怒以及他说得那句话;也能体会当时国内各大顶尖出版机构和出版人将“取得这位世界顶级文学大师的正式授权”视为梦想的情感以及后来付出诸多努力后正式获得正式授权的欢喜和激动。

    只是时光荏苒,现在早已不是文学还能流行的时代,相比看书修身养性,现在大部分人更擅长和喜欢的是吃瓜,围着一个焦点,在网上“挥斥方遒”发泄情绪。在这样一个时代,还需要文学吗?我们还要不要读文学作品吗?

    除了腹有诗书气自华,我觉得读书还有一点就是能令自己外在简化、内在充盈,心灵容易获得净与静。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恰逢改革开放初期,众多外来新鲜事物包括文学开始涌进来,对当时的人来说那是一个伟大的时代,是饭前聊文学饭后还要聊文学的诗意年代,也出了很多留名的诗人与作家。高晓松在节目中多次缅怀那个白衣飘飘的八十年代,每每道来也令听者对那个年代充满念想,恨不能穿越。

    当时很多外国文学著作包括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也随着改革的春风一同来到中国,给很多我们后来熟知的作家提供了丰富的精神滋养,比如莫言、余华等。

    莫言:我第一次读《百年孤独》的感觉是震撼,紧接着就是遗憾,原来小说也可以这样写。

    余华:《百年孤独》我读了三遍。这是一本天才之作。

    苏童:我对《百年孤独》有非常真实的、崇敬的感觉。这样的作品会不停地读,一代一代的人都会读。

    阿来:《百年孤独》颠覆了我对小说的理解。

    王安忆:《百年孤独》不只是映射拉美的历史和现状,还为所有生命周期、发生和消亡、演进和异化,描绘了一副基因图谱。

    三毛:我的看法是除了《红楼梦》之外,在西方作品里,《百年孤独》是这百年来最有趣的一本书。它可以让每个人阅读、了解和欣赏,念他这本书,如入幻境,痴迷忘返。

    读者们对这部世界殿堂级作品又做何评价呢?

    我初中读了,就感觉我读的其他名著都是废品。。。。

    这个故事真的很好看,第一眼就看下去了,很短的时间就看完,看完后无比震撼,是真的好好看,不谈文笔,就故事情节真的好看,文笔和描写也是棒的一批,整个作品恢弘大气,太了不得了。

    这部名著最神奇的地方是无论看多少遍,时间一久你就忘了剧情,真是魔幻,耐着性子读完,心想诺贝尔奖不会错。读完果然脊背发凉,推荐。

    唯一读过两遍的外国著作。

    上校,马孔多在下雨...这本书我已经翻烂了。

    一本伟大的奇书。

    爱不释手的一本书,当时想着这本书应该不可能拍的出来电影或电视剧。年轻时读过一次,至今难忘。

    百年孤独真的非常好,我特别喜欢描写失眠失忆症那段,感觉就是人老了以后的样子,当时融入到情节当中感觉好恐惧啊!理解了为逃离失眠症不远万里而离开家乡的人……

    百年孤独,是一部可以反复阅读的巨著,即使很多人倒在了第一遍。看了好几遍了,每一遍都很震撼。

    现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物欲横流社会节奏变化特别快的时代,还要不要读文学?我则认为恰恰相反,特别缺乏的时候就是最需要的时候。 在手机不离身的当下,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去读本书,真的很难,但也真的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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