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把大脑比作一台“有着概率算法的计算机器”的话,那么这台机器做过的最不可思议的一件事莫过于它很努力地自己理解自己;这台计算机器“令人窒息的操作”莫过于客观的、能观察的“机器运转”能产生主观的情感体验。你不难发现,这两件事都与我们的意识(consciousness)有关,那么,人类意识是什么?我们如何理解人类意识?
就像是生物学无法对“生物”给出一个明确的、没有太大争议的定义那样,心理学家们对于“什么是意识”也没有一个能令所有人都满意的答案,但这并没有妨碍各个领域对意识的研究。心理学上从人们日常生活中对“意识”这个词的用法出发,以认知观点客观地看待意识,归纳出了理解意识的三个角度:意识是一种统合、管理、调控的高级心理功能;意识是一种觉知;意识是一种心理状态。
我个人认为这三个角度是把“意识”这一词拆开来进行理解了一番:“意”即为这种能动的高级功能;“识”在说觉知;把“意”和“识”放在一起用认知观点来看,意识就是一种心理状态。
“意”者,“志”也
《说文解字》中,对“意”这个字的第一个解释就是“志”,在这层解释下,不难看出“意”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意志”,即为达到目的而努力的一种心理状态,也即是上文提到的一种起到统合、管理、调控的高级心理功能。
在生活中,我们随时都能切身体会到意识的这种功能:想想我们在学习驾驶的时候;为某一个目标制订计划并一步步地实施的时候;集中精神有条理地解答问题的时候,这些时刻意识似乎是一个教练;是一位CEO;是一名导师。意识“指挥”我们的时候,它是能动的。
“识”即为觉知
对于“识”这个字,最为精彩也最符合“意识”这一主题的解释,来自佛学(本文语境中,佛学指所有佛教传统共享的世界观和认识论)。佛学把人的身和心的现象分为五类,即“五蕴”:
色,指肉体及外界有形的现象;
受,指感受,我个人认为“受”是与外界刺激相对应的、我们的感觉引起的主观感受,如酸甜苦辣、颜色、疼痛、音调等等,通常不受我们的控制,瞬间发生,有着对应的主观感受;
想,类似于“知觉”;
行,主动的、受欲望支配的、凭意志的行为;
识,通过意志行为,人们认为自我是思想和行为的主体,从此便有了意识和觉知。
五蕴这个分类只是佛学中对身心的一种分类方式,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种分类,如“六感”、“十二处”、“十八界”等等,说法很多,这里不做详述。按照佛学“因缘观”和“十二缘起”的说法,五蕴之间有着固定的因果连接,如下图:
来自blog.sina.com.cn箭尾处为因,箭头指向为果:外界物质现象(色)引起感觉经历(受);感觉经历经过我们的整理继而引起知觉(想);知觉触发欲望(我们常说的贪嗔痴)继而引起受欲望支配的、主动的行为(行);在欲望和行为中,我们认为自我是思想的主体,继而引起意识和觉知(识)。
现代心理学认为,对于自我的觉知是主动的、有意识的行为的基础,也即“识”引起了“行”,但从上图中,我们看到佛学认为“行”引起了“识”。我个人认为两者不矛盾:图中认为意识的起源来自“行”,但“识”绕一圈也能引起“行”。上图也能够说明心理学上的觉知有着两部分内容:对于自我的觉知(行引发识);对于外界现象的觉知(顺时针方向识,色,受,想)。
“意识”作为心理状态
从认知观点来看,大脑是一台信息加工的计算机器,如果这台机器用一个显示屏来给出输出、体现运算过程的话,那么意识就是每一个时刻显示屏上的内容:既包括输出,又包括能体现出来的运算过程。也就是说,认知观点下的意识即为清醒、警觉、觉察、注意的心理状态,在此状态下意识的内容是所有我们能言语报告的东西:情感体验、知觉、记忆、推理过程等等。
它与“无意识”相对应,无意识与意识相反:在心理状态上,它意味着没有觉察到、没有注意到,即便是此刻我们是清醒的;在心理内容上,我们无法言语报告出它的内容。但是,无意识的心理过程影响行为。与弗洛伊德的无意识不同,认知观点下的无意识并不具备那么强的动机功能。
如果我们把从无意识到意识看作一个连续体的话,无意识一端代表自动化的、觉察不到的、无需有意识地努力的心理过程;另一端有意识代表非自动化的、察觉得到的、需要有意识努力的心理过程,理论上来讲所有的心理过程都落在这个连续体的某一个位置。这样思考会出现的问题是,是否存在完全自动化的、完全需要意识努力的心理过程,但这种连续体思考会让我们的看法更加全面,考虑更多维度。
身心问题
身心问题是关于意识的未解之谜,简单来说就是大脑的客观神经活动是如何引起主观感受体验的,也就是开篇提到的那个大脑的“令人窒息的操作”,它是如何实现的呢?
在身心问题上,心理学的进展很缓慢,关键的原因是没有一个合适的模型去思考这一问题。赫拉利在《未来简史》里写道:“我们对大脑的活动了解得越深,就会发现人类意识这一个词将会丢进科学的垃圾桶中,用大脑的神经活动的描述来解释心理过程越来越有说服力。”在身心问题上,生命科学的发展不得不让我们思考人类意识是不是一个人赘述,它是否没有任何描述力,或解释力。
但心理学和认知科学在这一方面仍有研究:在某一心理过程发生时,对大脑进行“窃听”,同时也会主动对大脑活动进行干涉或者研究脑损伤个体,来试图找出身心之间的关系。通过神经层面的研究,心理学上将意识的状态以清醒程度(Wakefulness)和觉醒程度(Awareness)两个维度进行了如下的分类:
来自Coursera清醒程度即对外界刺激反应的敏感程度,有意识的清醒状态最高,也就是在这一状态下对外界刺激很敏感,睡眠状态其次,最低的是昏迷状态;觉醒程度即我们能外显地报告出多少意识的内容,右下角植物人状态下,很清醒,但几乎无法报告出意识的内容。
但我们不得不说,心理学上的这种分类距离解开身心问题之谜,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考材料
《普通心理学》,第四版,彭聃龄;
‘Philosophy and the Cognitive Sciences’, Coursera Online Course, "Slides for Carmel" lecture 2.2;
The Foundations of Buddhism, Rupert Gethin;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