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是我们给出去的,都是我们本自拥有的。
这句话已经听过无数次了。
最先认为给予指的是钱财,在经济上的帮助。我既然给了,肯定是我给得起才给。
后来认为给予是做好事,除了经济上,还有行为上的帮助,哪怕是举手之劳,也就是随时搭把手,哪怕小到替别人扶个门。这些是我能做到的,也是我本自拥有的。
后来,在上面的给予升华了一下,不但是自己有才给,是发自内心的给,心甘情愿的给,包括我对别人的一言一行。微笑,也是给。首先,是要我本身拥有微笑,能发自内心的微笑,像这样的微笑才能给予到别人,所有的给予,都是在做好人,在做好事。
今天又看到这句话,我对给予的理解又升华了。之前想到的是我不管我所拥有的哪方面给予都是发自内心能帮助到别人的。而现在理解的给予,是我所拥有的不一定是帮助,更多的是传递。比如我的愤怒、我的不自信、我的怀疑、我的想法、我的不经意等等各种不同的内在和别人互动时,都是我在给予到别人我所拥有的。也就是我的所有给予到别人的有看得到的和看不到的,有自己清楚的和不清楚的,包括我所有的行为、言语、想法和内在,所有的呈现,以及和世界所有的互动,不管对别人或者对这个世界是否有帮助,但都是我所拥有的。那个我,才是真实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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