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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有度》之六,依法治国的关键原则!

《韩非子•有度》之六,依法治国的关键原则!

作者: 读史明智慧 | 来源:发表于2022-04-17 22:11 被阅读0次

    【读经典】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简单翻译下:依据法令来治理国家,就是把法令制定出来、推行下去罢了。法律不会因为人的地位高而有所偏袒,墨线也不会因为物品的弯曲而有所迁就。

    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简单翻译下:法令一旦施行,即便是聪明的人也不能为自己巧辩,即便是勇士也不敢凭借武力相争。刑法的施行,不会因为是大臣而留情;嘉奖好的行为,也不会因为是普通的百姓就有所遗漏。

    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属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

    简单翻译下:匡正君主的过失,查究臣子的奸诈邪恶,整顿混乱,解决纠纷,约束贪慕,使百姓的言行举止相统一,没有什么能与法律相比。整治官吏,震慑百姓,摒弃掉荒淫懈怠的行为,消弭欺诈虚伪的不正之风,没有什么能与刑罚相比。

    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

    简单翻译下:刑罚的严肃与威力,使尊贵的人不敢欺辱低贱的人;法律严明,臣子就会尊重君主而不敢侵害君主的权力。臣子尊重君主而不敢侵害君主的权力,君主就会有足够的力量掌握治国的关键。

    故先王贵之而传之。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

    简单翻译下:因此先王将法令视为贵重的东西传给子孙后代。君主如果将法令制度抛弃而以私心来支配臣子,那么君臣之间就没有区别了。

    【谈心得】

    在《有度》的最后,韩非详细论述了以法治国的具体举措和实施原则。首先要“法不阿贵,绳不挠曲”,这是立法的原则,不偏袒权贵,就像墨绳不迁就弯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数千年前就闪耀着光辉。

    其次韩非提出依法治国的效果和目标:“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里韩非

    还是强调公平与正义,面对法律的制裁,不管是聪明人还是不聪明的,都要一视同仁;同样不管是朝官地吏,还是普通百姓,面对法律的制裁也不能有偏颇。

    这样的法律才能上可以矫正君主的过失之处,下可以追究臣子的奸邪之为,辨别社会上的歪理邪说和带有蛊惑性的言论,纠正臣民的错误,规范臣民的言行与思想,只有法才能做到。

    第三还要注意:刑依法而行,法因刑而威,没有“刑”去执行,那法就没有存在的意义;没有法的判定,刑就没有存在的基础,法与刑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在社会管理中都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最后韩非提出“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有了重刑,就可以消除有钱有势者的优越感和对律法的藐视;“法审,则上尊而不侵”,法令严明,才能确定和维护君主的权威。

    另外韩非特意告诫君主:“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就是说如果君主弃法用私,抛弃律法而按自己的喜好治理国家,则臣子就会按君主的喜好行事,君主很容易受到蒙蔽,国家就会混乱,君主就会失去威信与威严,君臣上下之间就没有等级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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