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一词已经反复热过、当下更热不过了,但用在不对等、不同频、不同层的人身上,依然让人有种不得不说的尴尬和冏闷。
既为合,必得双方、多方意投心合,但“合”字往往是主导方提出,附从方呼应的,应合的结果至少说明心意上有主从之分,歧异有苟且在所难免。认知统一与否尚待确定。
称之作,还得行动起来,不是开会谈谈合作意向,会后签签合作协议,就算同心同德共赴大业了。这里的“作”不过是大家认知上的统一,不过是实际行动的旗飘帆动。
合作的真正落地,如王阳明所说,要破山中贼,须先破心中贼。心中贼私欲不除、公心难立,合也是乌合,攻坚克难事业山中贼的大作为无以奏功。
合作实际上是心意心志相同的知合,也是作为行动的行合,更是二者的重叠。说白了,合作是知行合一的规范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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