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月26日上午召开发布会,通报了打击“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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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定义
以民间借贷为幌,通过骗取借贷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水虚假证据,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借贷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借贷人钱财的目的。
“套路贷”常见做法
一是伪造民间借贷假象
他们以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人们,签订虚假借款合同,然后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目骗取借贷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抵押借款合同或者房产等有失公平的各种法律文件。
二是制造资金流水痕迹
他们将虚高的借款金额转入受害人账户后,形成“账户资金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然后以快速审核费、中介费等名义变相收取高额的“砍头息”,将钱款全部或者部分收回,借贷人实际获得的只是剩余的部分钱款。
三是故意制造或者肆意认定违约
他们采取还款日故意失联、打电话不接等借口,故意制造受害人违约,不仅前期偿还金额全部清零,还要求全部偿还虚增债务。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借贷人无力偿还情况下,他们通过诱骗、胁迫,与受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款合同进行“转单平账”、“以贷还贷”,层层加码垒高债务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侵占财产
当债务垒高到一定金额时,他们采取“软暴力”手段侵犯受害人合法权益,滋扰受害人及亲属的正常生活;或利用虚假合同、欠条、银行转帐记录等证据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进而达到侵占借贷人财产的目的。
“套路贷”被定性为新型黑恶势力,可见它对社会的危害有多大。面对现在防不胜防的套路,睁大眼睛,识破危害,共同维护大家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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