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绝大多数有脑子的人是不会相信“慰安所”是妓院,“慰安妇”是妓女的这套日本政府的无耻说辞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当时日军行径还是不了解,我就鲁特哈罗所著《慰安妇》一书中引用一些实际案例来说明,警醒更多的人。
士兵生气了会朝她们撒气,比如用刀划脸,殴打是家常便饭,有一次,某“慰安妇”被几个士兵踩死了!
在某个山洞之中,很多日本士兵无聊,就拿蜡烛灼烧“慰安妇”们的膀胱,很多人因为这些无耻之徒的所谓无聊,造成了终身的残疾和病痛。
对待逃跑的“慰安妇”,日军一般会先严刑酷打,然后放狗把人撕碎,而这个过程,日军通常会逼迫其他“慰安妇”认真看。
如果“慰安妇”怀孕,原本原因是因为士兵不按照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可是“慰安妇”却要受到殴打,“你这种人也想怀上帝国军人的孩子吗”,看到这里义愤填膺,还有更不要脸的说辞吗?注意,如果“慰安妇”染上性病会被残忍杀掉,营养不良饿死的结局也是喂狗。而营养不良和染上性病都是因为日军。
下面贴一下书中考证的上海“慰安所”的规定原件:
“1.本慰安所仅限军人及军方聘用人员入场。入场者须持有出入许可证。
2.使用者需登记并缴纳使用费,以获得入场券和避孕套。
3.下士、士官和军聘人员每人收费2日元,军官收费5日元。
4.入场券仅限当日有效。未兑现的可以退还,若一旦交给慰安妇则恕不退还。
5.每次使用时间为30分钟。
6.进入房间后须将入场券交给慰安妇。
7.室内禁止饮酒。
8.8.使用完毕后必须离开房间。
9.违反该规定或扰乱军纪者须马上离场。
10.与慰安妇接触时必须使用避孕套。
11.本场所对下士开放时间为10:00-17:00,对士官和军方聘用人员为13:00-21:00。”
通过书中引用的规则我们不难发现,日军没有把“慰安妇”当成人,即使是当成物品,也不是什么值钱物品。
不知道看完以上的文字,那些哈日亲日的,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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