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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对当时的“慰安妇”的行动

日军对当时的“慰安妇”的行动

作者: 诸葛吹云 | 来源:发表于2018-10-04 09:04 被阅读32次

    我知道,绝大多数有脑子的人是不会相信“慰安所”是妓院,“慰安妇”是妓女的这套日本政府的无耻说辞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当时日军行径还是不了解,我就鲁特哈罗所著《慰安妇》一书中引用一些实际案例来说明,警醒更多的人。

    士兵生气了会朝她们撒气,比如用刀划脸,殴打是家常便饭,有一次,某“慰安妇”被几个士兵踩死了!

    在某个山洞之中,很多日本士兵无聊,就拿蜡烛灼烧“慰安妇”们的膀胱,很多人因为这些无耻之徒的所谓无聊,造成了终身的残疾和病痛。

    对待逃跑的“慰安妇”,日军一般会先严刑酷打,然后放狗把人撕碎,而这个过程,日军通常会逼迫其他“慰安妇”认真看。

    如果“慰安妇”怀孕,原本原因是因为士兵不按照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可是“慰安妇”却要受到殴打,“你这种人也想怀上帝国军人的孩子吗”,看到这里义愤填膺,还有更不要脸的说辞吗?注意,如果“慰安妇”染上性病会被残忍杀掉,营养不良饿死的结局也是喂狗。而营养不良和染上性病都是因为日军。

    下面贴一下书中考证的上海“慰安所”的规定原件:

    “1.本慰安所仅限军人及军方聘用人员入场。入场者须持有出入许可证。

    2.使用者需登记并缴纳使用费,以获得入场券和避孕套。

    3.下士、士官和军聘人员每人收费2日元,军官收费5日元。

    4.入场券仅限当日有效。未兑现的可以退还,若一旦交给慰安妇则恕不退还。

    5.每次使用时间为30分钟。

    6.进入房间后须将入场券交给慰安妇。

    7.室内禁止饮酒。

    8.8.使用完毕后必须离开房间。

    9.违反该规定或扰乱军纪者须马上离场。

    10.与慰安妇接触时必须使用避孕套。

    11.本场所对下士开放时间为10:00-17:00,对士官和军方聘用人员为13:00-21:00。”

    通过书中引用的规则我们不难发现,日军没有把“慰安妇”当成人,即使是当成物品,也不是什么值钱物品。

    不知道看完以上的文字,那些哈日亲日的,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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