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有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这是佛陀特意为想修行解脱,但却不能出家的学佛弟子量身制作的。
五戒里,首推“不杀生”。
在所有的宗教里,好像只有佛教提倡不杀生。
很多年前看《太平广记》,内有一则故事,看得我毛骨悚然:一行数十人,行至深山,天黑,席地而卧。夜半,来一人形怪物,抓而啖之。食讫,犹剩几个,遂折树枝穿腮而过,如穿鱼一样,提溜而去。
人过年关时,牲畜开始集体过生死关。我有时候想,如果牲畜都像人一样会思索,每到这个时候,不知道它们会诚惶诚恐到何种程度;如果有一种以人为食的生物——就像《太平广记》里的那个怪物,其强大到犹如人与牲畜相比一样,当人被像牲畜一样屠杀时,不知人会作何感想。
春节来临之际,肉架子如雨后春笋般突然林立在熙来攘往的街道两旁。屠夫们浑身血污,就在街边就地宰杀牲畜。
那天去一个同学家吊孝,路过一个卖牛肉的架子,一头牛躺在屎溺里,瞪着无神的眼睛,大口地喘气,脖子处正汩汩地流着血,还正在抽搐。将近一个小时后我们返回,它还是那样的姿势,还没有断气。
又一天,我路过一个卖羊肉的架子,架子上的羊肉正冒着热气,地上扔着一张羊皮,羊皮的旁边,两只被绑着四蹄的小山羊,瞪着惊恐的眼睛,浑身颤抖得像人在筛糠。
孔子听了好听的音乐,感叹说:“三月不知肉味。”可见圣人也是吃肉的,并且也以吃肉为人生的一种享受。据说佛祖在最初时,为了补充体力,也是食荤腥的。
孟子说:“君子远庖厨。”于是便有人说孟子虚伪,其理由是:你若真的仁慈,便不要吃肉。
孟子在这句话之前,还有话铺垫:“君子之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我是理解孟子的,但让我说出其中的道理,我却只能借用陶渊明的一句诗回答:“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我见过杀鸡杀猪宰牛的全过程。一般人的感觉是,被宰杀的牲畜体量愈大,给人感官上的刺激便愈强烈。其实不尽然:还要看它的智商,它的可爱程度,它跟人类的亲密程度,尤其跟你的亲密程度。比如猫狗,它们的体量远不如猪和牛,但若杀它们,会让许多人的心揪着疼!
经常杀猪宰牛的人说:“猪不知死,知跑;牛知死,不知跑。”猪被杀之前,没有不跑的;牛被杀之前,没有不流泪的。猪跑,并不是知道要被杀,你就是不杀它,当它感觉到你要抓它,它也要跑。牛则不然,牛只有在自己被杀时,才流泪。但它从不试图逃脱:牛认命!
认命的牛与中国人何其相似!
那年在安棚,临近春节的一天下午,我去了一宰牛者家里。那天天色阴沉,诺大的院子里人来人往,都是买肉的和卖牛的。一头体格健硕的牛,一边流着泪,一边温驯地被一个勒着皮裙、嘴里叼着烟头的小个子男人牵到了院子的一旁。接着,这个举止猥琐的男人熟练地操起了一把靠在墙上的八磅锤,抡圆,“嘭”的一声重重地砸在了这头牛的左后耳根上。这头牛的两只前蹄,一下子就跪下了,但头依旧仰着,两条后腿依旧支撑着,力争不倒下,仿佛明白自己一旦倒下了,就再也不可能站起来一样。那个男人用嘴吹了吹叼在嘴上的烟头上的烟灰,气定神闲地把锤子依旧靠墙放好,又拿起了一把“牛刀”——“杀鸡焉用牛刀”的牛刀,刀刃明晃晃的,足有一尺多长,照牛的脖子就是一刀,那血就喷溅而出。
牛最终还是倒下了,就倒在自己的血泊里。
牛血没人要,都顺着低凹处流到边沟,再流到了院墙外。
桐柏人用“牛血”形容那些倔强的、不畏强权的、宁死不屈的人。这类人一般不讨人喜欢,我不知道用“牛血”来形容他们是否与牛血没人要有关。
牛虽然也是“哑巴畜生”,但若是杀牛,心不硬,一般人是下不了手的。
这让我想起强哥那年说的话。那一年,强哥有可能调到县检察院任检察长,后来他主动放弃了,问其原因,他说:“这活儿,如果没有‘宰牛心’就做不了。”这句话让我印象深刻。
我也杀生。除了杀死蚊蝇跳蚤之类的害虫之外,我还杀死过无数的蜻蜓和知了;除了杀死过说不清有多少的鱼虾蟹之外,我还用石头砸死过一只麻雀,当帮凶用铁锨打死过两条狗,过年时亲手操刀杀死过一只鸡,用手枪打死过一只横穿马路的狗獾子,把几只奋力挣扎不想死的鳖扔进开水锅里······回想那时杀生的感觉:殊无喜悦!如今想来,还有些后悔。
为生计所迫,或者作为一种必须要有人来干的职业,有些人杀生,无可厚非。但人不能虐生!
现实中确实有以杀生、虐生为乐的人。几年前那些海量传到网络上的虐杀猫狗的令人发指的照片,常让我联想到从地狱里逃出来的狰狞的鬼魂!他们披着一张张人皮,灵魂却被无边的黑暗层层包裹着。
鲁迅曾感叹道:“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药的民族中,一定有许多英雄,专向孩子们瞪眼。这些孱头们!”
再强大的人,也有比他们更强大并足以让他们自惭形秽的人,所谓“人外有人”。于是一些人就通过欺负甚至荼毒比自己更弱小、更无助的生命,来释放心中积存已久的压抑,来获得一种现实的存在感,并进而体会到一种尊严。
对弱小生命的生杀予夺,也许更能获得一种优越感,满足感。
康德说:“人必须以传递之心对待动物,因为对动物残忍的人,对人也会变得残忍。”我完全同意这个观点,但我们能说如果我们能够尊重每一个动物的生命,我们就一定会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吗?
我时常会想起德国。这是个盛产哲学家的国家,这是个思维缜密、行事循规蹈矩得近乎迂腐的国家,这是个勇于冒险、发动了两次世界大战、两次都不惜与全世界拼个你死我活的国家,这是个盛产屠夫、屠杀了六百余万犹太人的国家,这是个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国家。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道德关怀范围并把维护动物权利作为主要社会目标的国家。为此,他们制定了世界上最为严格细致的动物保护法。若从法律角度看,在德国,人和动物几乎拥有同等的权利。
比如养猪。德国是世界上著名的猪肉生产国。关于如何养猪,法律规定:猪农每天必须至少花20秒的时间与每一头猪相处;猪应有两三个木头玩具或稻草公仔作消遣,以防它们打架;每头猪都必须接触光线,冬季时更要提供额外光源,以免它们心情抑郁;猪舍里的排水沟不能挡路,地上必须铺胶垫或稻草,更须有空调设备;必须设医疗区,让生病的猪安心休养。等等。
德国猪的这种生活,不知会让世界上多人“羡慕嫉妒恨”!
那么,猪农们是如何看待这些规定的呢?他们说:“ 猪舍变得卫生,猪会过得舒服些。让猪保持忙碌不无聊,十分重要。无聊形同虐待。”
他们又是如何杀猪的呢?
首先,把要宰杀的猪请进一个大的蒸汽房里,让其躺下,悠闲地桑拿一次。在桑拿的过程中,要伴有美妙的音乐。其间,让猪喝一种味道鲜美、类似安眠药的营养液。在这种营养液的作用下,猪便会美美地睡去,进入黑甜乡里,从此一睡不醒,安详而死,没有一丝痛苦。
猪的这种死法,让我想起二战时德国的一个屠夫,他每次屠杀犹太人,都一定要奏起美妙的音乐。当时的人称这种音乐为“死亡音乐”。
希特勒、戈林等纳粹头目都是坚定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在20世纪30年代他们还曾推动过动物保护方面的立法。
也许,真正穷凶极恶的人,不是那些平日里张牙舞爪的人,反而更可能是那些温文尔雅、文质彬彬的人?
有研究者认为,正是因为他们信奉“人=动物”,所以也就把杀人看得和杀猪一样轻松,这不是异常的疯狂状态,而是逻辑的必然。
有些是非,让人糊涂!
但“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却是我笃信不疑的。
若拿佛教五戒与儒家提倡的“仁爱礼智信”对应,那么“不杀生”就是“仁”,“不偷盗”就是“义”,“不邪淫”就是“礼”,“不妄语”就是“信”,“不饮酒”就是“智”。
“仁”是会意字,即两个人,意思是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一切众生,尤其是有情众生——包括所有动物:或胎生,或卵生,或湿生,或化生,没有不爱惜自己生命的,没有一个心甘情愿被杀。
被杀是因为无力抵抗。
“为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所包含的慈悲似较吴承恩的《西游记》里唐僧劝诫孙猴子的“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的意味更甚:后者只是小心谨慎,力求尽量不伤害生命,而前者则是为每一个生命、甚至在我们眼里属于低贱的生命创造活下去的理由,而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
突然想起成语“麻木不仁”。这里的“仁”引申为感觉灵敏。而我认为,如果理解为“仁爱”,似乎更为恰当。麻木的人,如同行尸走肉,还能有什么仁爱?
我们不是大德高僧,充其量我们就是凡夫俗子,我们做不到不杀生,更做不到“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但我们至少可以不虐生,至少可以对所有的生命都怀着敬畏之心。
“非洲圣人”、提出了“敬畏生命”的伦理学思想的艾伯特·史怀哲说:“只要我们有选择的机会,就应避免造成其他动物受苦受害。”
圣雄甘地说:“从一个国家对待动物的态度,可以判断这个国家及其道德是否伟大与崇高。” 2017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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