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的核心就是数人头,计算利益的总和。当人聚得差不多了,声势浩大,浩浩荡荡地过马路的时候,这时候就是人群应该获得路权的时候。
这个观点很有意思,中国式过马路,从经济学的角度上说,其实挺符合科斯定律的,完完全全遵照交通灯来过马路,其实有很大的损失,因为有时候车多,有时候人多,交通灯的时间是固定的,这当中就有很大的时间浪费。
(现在由于智能的发展很快,红绿灯系统已经能够辨识什么方向,什么时间,哪里的人会多,所以可以调整红绿灯的时长了,这个问题又可以有新的方式探讨和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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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中国式过马路从时间成本上说得通,但在社会成本上就无法说通了。红绿灯的设立就是为了让人们建立起规则意识,把路权尽量合理的分配给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这样就把交通的通过率加大,把交通事故减为最小。
如果一个路口红绿灯时间过长,有它合理的地方,也有它不合理的地方,比如要限流就有它合理的地方,比如车很少但行人很多就要改进红绿灯时间的设置,但这并不是中国式过马路的理由,而是由交通部门同意测量和改进。
一个行为是需要长期坚持才能形成习惯的,而行人看红绿灯过马路也是一样的道理,宁等一分钟不抢一秒钟,因为过马路关系着你自己和机动车司机以及双方家人的健康幸福,这就是社会成本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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