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端木家达
晚上九点半钟,溧水金陵大饭店前面的清洁区内,悄无声息,像往常一样,董鑫在北大门边的岗亭里执勤,他用警觉的眼神,注视着隔离栏外的每一个行人,每一辆车。
工作中董鑫突然,在距他20米开外处,有一辆小汽车停到车位上,从车中走出一名男子,三十岁左右,中等个,身体肥胖,他的左右手上各拎着一只塑料袋,他缓缓地向特警董鑫走了过来。
胖男人站在隔离栏外说道:
“警官你好!隔离酒店专班的王林是我的同学,他就住在大饭店的四楼,今天我特地买了两个西瓜送给他,麻烦你转交给王林吧,谢谢!”。
话毕,他就把西瓜放到了栏杆边上的那张专门用来存放物品的桌子上。
细心的董鑫迅速打开装西瓜的塑料袋,认真开始检查。忽然,在一只袋子里他看到有一把尚未拆封的水果刀,董鑫立即意识到,水果刀是绝对禁止带入酒店的,董鑫用电话向酒店专班点位长和安保组长作了汇报,对水果刀当场进行扣押,等候专班负责人到现场来处理这个事件。
一会儿,点位长从四楼来到董鑫执勤的岗亭处,询问胖男子为什么要把水果刀带入隔离酒店?他说:
“我的同学王林,在这个专班工作快一个月了,非常辛苦,于是下班后,我买了两个西瓜送过来慰问他,怕他没有刀切西瓜,我还在五金店买了把水果刀放在塑料袋里,我要知道这也禁止,绝不会带水果刀过来的”,调查清楚后,对胖男子进行一番法制教育,最后放行。
扣押的水果刀(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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