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翻汪曾祺散文,看到《夏》这篇文里的一段话:
最讨厌的是“臭芝麻”。掏蟋蟀、捉金铃子,常常沾了一裤腿。其臭无比,很难除净。
西瓜以绳络悬之井中,下午剖食,一刀下去,咔嚓有声,凉气四溢,连眼睛都是凉的。
这些语言真是贴切、干净。
如果是我写,可能会写“臭芝麻”的学名。会写:“掏蟋蟀、捉金铃子时,裤脚上常常沾满了它,密密麻麻的,其臭无比,很难除净。”
用语啰嗦多了。不用状语,活用“一”。
后面这段,如果是我写:
“西瓜用绳络悬在井中,下午剖食,一刀切下去,咔嚓一声,红色的瓜瓤,凉气四溢。”
多了“切”字,只突出凉,不说颜色,“连眼睛都是凉的”,感受很新奇。语言简洁,节奏感好。
再看一段:
“万把钩”即苍耳。因为结的小果上有许多小钩,碰到它就会挂在衣服上,得小心摘去。所以孩子叫它“万把钩”。
我们那里有一种“巴根草”,贴地而长,见缝扎根,一棵草蔓延开来,长了很多根,横的,竖的,一大片。而且非常顽强,拉扯不断。
如果是我,会写:
“万把钩”即苍耳。因为小果上有许多小钩,如狼牙棒,衣服碰到它,就会挂在上面,得小心摘掉。所以叫它“万把钩”。
和原文比,原文省略主语,句子更口语化、简洁。“摘去”比“摘掉”准确,显得并不容易。孩子叫它“万把钩”,很有意趣。
另外一段,如果是我,会写:
我们那里有一种“巴根草”,贴着地面长,到处蔓延,这草一边蔓延一边生根,一根草,蔓延一大片,横的,竖的都有,而且拉扯不断。
原文,写出了草的性格特点,贴地而长,见缝扎根。四字句简洁、押韵,有节奏。原文写一棵草蔓延动态的过程。状语改变位置,置后。“非常顽强”是草的另一个特点,表现出来就是拉扯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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