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司令、荒村在《农夫福贵》这篇文章上给我的建议,使我受益匪浅。
农夫的日常最终写成了一篇短篇,足足1.9万字,两条线,一条是八十年代的某一天,另一条是福贵的成长史,横跨三十年,最终合二为一,将故事推向高潮,农民福贵在房子和田地之间选了田地。写完昨晚都兴奋地睡不着,心想这次一定得拿个榜一,快,请高手帮忙稍作修改,然后惊艳所有人,受简友的夸赞。
结果,现实啪啪打脸,写的什么玩意儿?
故事叙述时间跨度大,使得文字松散;人物刻画不严谨,人物不够丰满;历史相关的文字不曾考究就敢妄自下笔,也不怕惹人笑话、诟病......诶,不由感叹,写小说太难了。
不过,有好的方面,通过这次的失败,受益匪浅。
之前写的“红绳”以及还未发的农夫,都是为了情节而写,构思了一个自以为精妙的故事,然后下笔,结果把最重要的忘了——人物。
人物,小说的核心,没有之一。情节、结构、手法、文笔都要排在其后,为人物服务。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在不同的情境里面会有不一样的想法、动作,于是延伸出人物的逻辑,一个勤勤恳恳的农民不能天天干活的同时又穿得光鲜亮丽,这最基本的;这样的农民在晴天和下雨天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想法,由于经历不同,又不一样,比如,可能是晴天高兴,下雨天发愁,但也可能因为某些特定的情形,在下雨天高兴,晴天发愁。由此对应的细节,动作的描写也不尽相同。
常常在榜单前三中看到这样的文章:故事并不曲折,没有诸多的反转之类(好吧,可能得罪人),但是整篇文章读下来,感触颇深,或深有共鸣,比如魏治详老师今天的榜二《好事》、前几天纸席老师的榜首《终点 | 春去也》,字数都不多,但是那个人物的刻画,栩栩如生,个性鲜明。
可笑自己一直在耍小聪明,把时间和精力花在技巧上,而没有首先考虑人物,使得本末倒置。
《农民福贵》,本想着这周末发出,顺便当读写营的作业也交了,甚至伯乐看我可怜也可能会收,但结果一定不理想,差强人意。算了,晾它个十天半个月,重写一遍,把字数控制在一万以内,把农民的形象写活,不然,就在私密里呆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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