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正统和异端》
好消息宣教会不违背正统教理,很难判定为异端。
此教会教导的以上内容(上面所提及的此教会的观点),并不构成异端的原因。
正统和异端综合研究书
大韩耶稣教长老会联合会
异端邪教对策委员会
发行人:耶长联(耶稣教长老会联合会)
参与出版的人
郑英进牧师(耶长联代表会长)-问候语
李光勇牧师(耶长联秘书长)-序言
赵成勋牧师(耶长联异端邪教对策委员长)-出版致辞
崔奎昌(韩国基督教报纸协会长,基督教报纸编辑局长)-推荐词
对好消息宣教会的研究结果及建议事项
1960年前后美国独立浸礼教宣教士迪克约克(Dick York,Shield of Faith Mission的宣教会长)赴韩开展活跃的宣教活动,这是此教会的起源。当时迪克约克在韩国创办了宣教学校。当时朴玉洙牧师作为宣教学生入学受训。朴牧师从中学起就和其他的一些宣教士有所接触,他从那些宣教士口中听到“没有得救就不能传道”的说法,为得救的问题苦恼。他为罪感到深深自责,为此研读圣经的时候,领悟到耶稣的宝血洗净了一切罪,领悟到这个救恩。
之后,朴玉洙牧师遇见迪克约克牧师受训,1971年在迪克约克那里按立为牧师。朴玉洙牧师于1963年派遣到庆南陕川开始牧会,以“罪得赦免重生的秘密”为主题开展聚会。后来1980年以“大韩耶稣教浸礼会”的名称开展活动,但是由于有同名的其他教会,所以在海外宣教时经常使用“好消息宣教会”这一名称,但目前好消息宣教会的官方教团名称仍是“大韩耶稣教浸礼会”,但比起教团名称,“好消息宣教会”一名更加广为使用。
经过对此教会的详细调查结果显示,实际上并不是像一般基督教界内广为所知的那样,此教会教理上并无大问题,不是一个封闭性的教会。
经过本委员会详细检查讨论此教会的主张和书籍,结果得出,此教会并不违背本委员会设定的正统教理标准,很难判定为异端。只是在成就得救,说明得救过程中,此教会认为人们对悔改和重生等基本词汇理解错误,并以圣经为根本加以仔细说明。据判断,此教会被界内认为有问题是在这一过程中所产生的误会。因此,此教会教导以上内容(此教会在前文提及的观点)并不构成异端的理由。
他们强调,彻底相信我们靠着耶稣基督的恩典得到救恩。据我们判断,他们主张的观点是可以充分容纳的。另外,一般教会错误地认为,必须知道重生的日期他们才认定为得救,这并不是他们的主张,而且经核实,他们并没有主张只有他们教会才有绝对的救恩。
据调查,他们重点教导得救的圣徒生活中效法神的品性,并强调生活中的祷告和悔改。一般教会一直曲解他们主张没有必要祷告。他们的观点遭到误会是因为他们对得救相关的多个词语的概念要求更本质的理解。
另外,他们教会遭到其他教会的批判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他们曾接近其他教会的信徒,以询问他们什么时候得救等方法让他们转移到他们的教会。虽然这种事例也只是一部分,但因为体育馆聚会等方式教会势力急剧扩张,遭到其他教会的许多批判。
同时,本委员会叮嘱贵教会不会发生“以我们的方式信才能得到绝对的救恩”这种方式的非信仰性行为,诚实遵守贵教会已经公布的正统教理。
《正统和异端》p247~248
大韩耶稣教长老会联合会
异端邪教对策委员会
2004.6.20
全部页数448页
属圣经的认罪-张洪军牧师
这时代有很多人侍奉着一位神,一位耶稣,使用着一本圣经,却因为一点教理上的差异,很多基督徒过着形同陌路的生活。也有一些牧会者因为不善于读圣经,只是知道很多的理论,却不能正确地引导基督徒。如果我们回归圣经,就没有任何解不开的问题,彼此之间也没有任何理由不能交流,因为神的智慧和能力在其中。我们一直传播了基督的福音,就是有关罪得赦免重生的话语。
约翰.卫斯理约翰卫斯理的家族,祖祖辈辈都是信基督的家族,他本人作为牧师和宣教师的名分去美国宣教,但他却发现了自己尚未重生。同样,当今时代也有些人就像悔改之前的约翰卫斯理那样,认为自己只要勤劳去教会,就是侍奉主。
约翰卫斯理明白了基督的血洗净了自己一切的罪且重生,随后当时的圣公会开始逼迫约翰卫斯理,约翰卫斯理倚靠“务要传道, 无论得时不得时。”(提摩太后书4:2)的圣经话语,他一直坚持传了福音,也形成了循道宗。
约翰卫斯理所领受的福音,就是完全倚靠主的恩典永远罪得赦免。但是当时的圣公会表面上提倡恩典,实际上却局限于行为中,因而逼迫了约翰卫斯理。他们总是局限在属行为的观念当中,并“需要人自己也付出点什么才可以”。
他们不能理解传播恩典的约翰卫斯理,所以攻击他并把他逐出圣公会。
我们亲自见过华人神学园地陈连虎传道,他在文章中说过我们教会不会悔改罪。
我们就给陈连虎传道解释了关于我们的教会,给他解释的内容与这里的文章是相同的。
而且我们教会每当举办布道会的时候,也邀请他过来亲自确认、亲自查考。
当时陪同陈连虎传道的新兴宗教关注事工总干事杨子聪先生也亲自参加了4次我们教会的礼拜并查考。
经过我们和他们的当面交流,他们亲自提到,以后不该把好消息宣教会列为异端。
因此我们请求他们删除误会我们的文章,但是直至今日他们仍未删除文章导致很多人误解我们教会。
我们为了正确表明我们的立场,写下了以下解释。
我们再次声明,我们相信基督的宝血永远洗净了我们的罪,并从黑暗的权柄中拯救了我们,把我们带领到了爱子的国度当中。因此我们见证我们的身份从罪人转变为了义人。
希望爱主的众位牧师明确分辨,不要因多数人对我们教会的不明确认识,导致牧师们的误解。
对于认罪和悔改,有些信徒听了耶稣将我们的罪一次都洗净了的福音后非常高兴。但同时,有的人心里也会进来一个想法:既然罪已经都洗净了,那以后再也不用认罪了。
其实洗净罪和认罪是两码事,但是魔鬼会给人这样的想法:反正我的罪都洗净了,所以以后再也不用认罪了。不但心里有这样的想法,而且有的人还会大肆地说:“以后我们再也不用认罪了。”
这话让很多人不能接受,也让很多人关闭心门,也会引来很多的指责。《圣经》里没有说:“以后再也不用认罪了。”
听见福音后得救了,得救以后又犯罪了,该不该认罪?怎样认罪?得救后犯罪了,不是不认罪,一定要认罪,但要正确地认罪。
怎么认罪、怎么悔改呢?我们特意选了约翰一书1章5-10节的话语,因为这段《圣经》是很容易让人误会的一段,藉此机会,我们分享一下这段经文。
约翰被称为主爱的使徒,就是耶稣所爱的那门徒。约翰一书写的是信徒内在生命的建造。
约翰一书开始说的是: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的喜乐充足。
这里的“相交”就是交往。从约翰一书开头的部分,就能看出这书的重点写的是与神之间的交往。约翰说门徒们是与神相交的,然后约翰又把这个传给我们,让我们与他们相交。他们是与神相交的,也带着我们与神相交。怎样与神相交呢?
5-6节: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这里有两个世界,一个是光的世界,另外一个是黑暗的世界。有光还有黑暗,光的世界当然是神的世界,神就是光。跟光对应的就是黑暗的世界,黑暗的世界指的是魔鬼的世界,肉体的世界。
6节: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说自己与神相交,但是你现在还在黑暗里,那就是说谎话了。
7-10节: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7节的意思是:如果你活在神面前,活在神的心意当中,那么你就能不断地享受到“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的恩典。
8节、9节这两节经文是很重要的,也很容易让人误会。
先看8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前面讲福音的时候,我们讲了:他洗净了人的罪;因基督耶稣一次献祭,我们得以成圣;因耶稣基督一次献祭,我们永远完全。
《圣经》分明是这么写的。而且歌罗西书1章22节:但如今他藉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都成了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把你们引到自己面前。
罗马书3章24节: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看着这些福音章节时,我们必须承认:耶稣洗净了我们的罪,我们在他面前圣洁完全了。这是神藉着耶稣成就的结果。
但约翰一书1章8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这里说的“无罪”是指什么呢?
我们在英文圣经,可以看到单数的罪(sin)和复数的罪(sins)。单数的罪指的是我们里面罪的品性,复数的罪指的是我们犯出来的罪的行为。一个是罪性,一个是罪行。约翰一书1章8节的这个罪是单数的罪(sin),9节里的罪是复数的罪(sins)。
要解释这两节经文,必须借助英文版《圣经》。根据“罪”的单复数,我们就能很好地解释清楚了,不然就理解不了,就会感觉《圣经》有矛盾。《圣经》是绝对不会有矛盾的,是绝对一致的。
再看8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如果真理在我们心里,我们的心与神联络着,就应该说自己有罪。这“罪”是单数的罪,指的是罪性。
耶稣已将我们一切的罪都洗净了,我们没有罪了、圣洁了、完全了。我们在接受福音的那一刻,圣灵住在了我们里面,我们就得救、重生了。虽然我们得救、重生了,但我们肉体中还有罪性。
罗马书6章12-13节: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这里说:“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罪在哪里作王?在必死的身上作王。
我们都有身体,这罪性与身体联合就成了肉体。虽然我们得救了,但是我们有肉体,就是我们身体里有罪性。所以一旦有环境,我们照样会出来犯罪的念头。
当别人比你好就会嫉妒,你比别人好就会骄傲,还会起来贪心,还会有污秽的心,有时还会说谎,还会出来偷盗的心……
义人分明是得救了,但是心里瞬间还会有这些想法出来。有什么环境,照样会出来什么想法。为什么这样呢?是因为人有肉体存在。因为有肉体存在,所以从肉体里会出来这些犯罪的想法。肉体里会出来这些,就是因为有这个罪性,因为罪的品性在肉体当中。
虽然肉体当中有罪的品性在,但因为我不属于肉体,是属于神的,所以我与罪是不相关的。罗马书8章9节: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圣经》里说,如果神的灵住在你里面,你就属于圣灵了。我们已经属于圣灵,属于神了,虽然肉体中有罪性,但我们不属于它了。既然不属于它,我们就不用向它反应,也不用顺着它生活。
因为不属于它,所以我们没有义务顺着它生活。应该顺着谁生活呢?我们应该顺着圣灵生活,应该接受圣灵的引导生活。
约翰一书1章8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这意思是什么呢?
如果你现在说:“我得救了,我里面再也没有犯罪的想法,我里面一点污秽的心也没有了,我这肉体中一点犯罪的念头都没有了。我一点也不想骄傲,一点也不会嫉妒,一点也不会有贪心,我心里这些恶念一点都不会起来了。”如果你这样说,这就是自欺,就是自己在骗自己。
大家能在生活中发现,我们在不同的环境中会产生不同的犯罪念头。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人的肉体中罪性还在。因为罪性在肉体中,所以一遇到环境,罪性就发动,就会出来恶的念头。但是现在你已经不属于它了,虽然它存在,但你不跟随它生活就可以了。
所以《圣经》里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要想跟着耶稣,就得舍己。为什么要舍己呢?因为“己”是恶的,这个“己”就是肉体。我现在不属于肉体了,不用跟随它了,没有义务顺着它了;我现在已经属于神了,我现在从心里跟随神的引导。
舍己的“己”指的是肉体的我,肉体里面的私欲,肉体里犯罪的想法。
约翰一书1章8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这句话里的“罪”是单数的,这节经文的意思是:你虽然得救了,但你仍然有肉体,肉体中仍然有罪性,如果你说自己再也没有犯罪的念头了,这就是在自己欺骗自己。人直到死为止,肉体还是肉体,肉体永远不变。到见主时,主才把这肉体改变成属灵的灵体,人就再也没有犯罪的念头了。肉体的改变不是我们做的,是要到主来的时候,主会把它改变。主把我们的身体变成属灵的身体,我们住进属灵的身体里就再也没有私心杂念了。
但我们现在还活在肉体中,因为肉体有罪性,这罪性总会给我们欲望、想法、贪念,这些东西会一直诱惑我们,牵引我们。
如果我们在心里能很好地划线:我现在不属于它了,我已经属于神了。当我们这样划线生活的时候,我们不跟随它,它就不会影响到我们。因为我们已经属于神了,只要面对神生活,神就会带领我们过新的人生。
在实际生活中,因为我们太愚拙,太无知,心里就很刚硬。虽然理论上知道它是骗我的,是害我的,但偶尔还会顺着肉体里出来的想法和念头走。那时就会说谎,就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这样做就会犯罪。
得救的人犯不犯罪呢?还会犯罪。虽然我们得救了,但还是会犯罪,当人顺着肉体的私欲生活时就会犯罪。一旦犯罪后,律法就会过来找我们,良心会在心里谴责我们。良心谴责、控告我们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做呢?约翰一书1章9节: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圣经》箴言书28章13节: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人犯罪以后,有两种反应。一种反应就是不承认罪,把罪遮盖起来,为了保守自己的义,过着虚假的生活;另外一种反应就是认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9节的这个“罪”是复数的。我们犯的罪不止一个,会有很多,所以这个罪是复数的罪。9节里的“罪”不是指罪性,是指罪行,指犯罪的行为。
义人犯罪以后该怎样做呢?约翰一书1章9节给了我们很好的答案。“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犯罪了,认罪才对,要在神面前认罪。如果得罪了一个人,这人过来追究时,也要承认:是我做的,我错了。如果我说谎欺骗了人,就应该说:我刚才说谎了,我欺骗了你。这就是“认罪”。我们需要认自己的罪,这是我们该做的事情。
有关网络上对好消息宣教会不实言论的答辩
救恩论质疑
陈连虎传道:
在朴玉洙的救恩论中有一个核心论点:真正得救的人心里没有一点儿罪,如果有,就说明没有得救。心里如果还留有一丁点儿罪,就不能坦然地说自己是义人,会犹豫不决,不能发自肺腑地说「我是义人」。朴玉洙等人在因信称义的救恩中加进了条件,即:信心+内心没有罪的意念。也就是说,一个已经信主的基督徒若承认还会犯罪,就是这个基督徒没有得救。救恩就这样被他们扭曲了。
答辩
李光辅牧师:
“得救”有着“从掉进去的地方拯救出来”的含义。从我们灵魂的角度来看,我们因着亚当,从神圣洁的国度陷进了撒但罪恶的世界中。人们属于了罪,所以是罪人。因为是罪人,所以结出犯罪的果子。
“耶稣”是“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的意思(太1:21)。既然从罪恶里救了出来,那就成义了,但如果还说有罪,就是不信,就是在罪的所属里,所以只能说自己是罪人。
相反,说自己是义人的意思是耶稣的血洗净了我这个罪人的罪,由此使基督得到无限的荣耀。这并非骄傲,而是在神面前高举耶稣而谦卑自己的表现。因为我们已经洗净了,所以神称我们为义,只要相信这一点,我们心里的罪就会洗得像白雪一样白,就会从罪中得到释放,属于义。
故此,说我们是义人,并不是指行为的完全,而是指义人的身份,即借着相信基督的功劳,从黑暗的权势挪移到爱子国度的义人的身份。如果我们心里相信耶稣的血永远洗净了我们的罪,就能达到义;用口来表述此义,便是说自己是义人。
虽然陈传道说加添了得救的条件,但事实上并非加添条件,而是检验决定一个灵魂得救的确信。很显然,只有心里没有定罪,才是完全的得救,不是吗?
赦罪论质疑
陈连虎传道:
朴玉洙认为,一个人若已得到救恩,就没有必要再求饶恕。这种教导带来的后果,很容易使人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人信主之后可以过为所欲为的生活,生命也无需被主建造,就算是犯了罪求饶恕也是没有必要的,也是没有用的。因为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性的赦免了所有的罪,信耶稣以后就可以任意而行了。
正统教会从来不否认基督在十字架舍命的救赎大功可以赦免一切的罪,使所有相信祂的罪人藉着祂与神和好。但「神完全能够赦免任何罪」和「赦免了一切的罪,也赦免了以后要犯的罪」却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答辩
李光辅牧师:
可以赦免和已经赦免的不同:难道我们的罪在十字架上没有得到永远的饶恕吗?
朴玉洙牧师说:“已经得救的人无需再祈求饶恕。”李汉圭牧师说:“所洗净的罪包括将来要犯的罪,因此即使做了求饶罪的祷告,也没有意义。”带着一般的观念去想,似乎认罪祷告才能洗净罪,但这只是我们的感觉而已。只有借着耶稣的血才能赦免罪,耶稣两千年前已经在十字架上成就了一切。如果知道分明的真理,真理就必让我们得以自由。这里只是强调了借着血洗净罪的表述而已。
圣经分明说永远赦免了,但人们被“觉得这话语会导致放纵和随意犯罪”的想法捆绑,因而认为不能宣布真理,这是阻挡话语的出自人本主义的思想。说这样话的人是因噎废食,所以只是含糊其辞地说“耶稣的血可以赦免我们的一切罪”,而不明说“耶稣的血已经赦免我们的一切罪”,让人无法蒙受永远赎罪的功劳而下入地狱,那么怎能承担这责任呢?
《希伯来书》10章17节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这话语正是神永远不再记念我们罪愆的应许。神说赦免了就是赦免了,信实的神说不再记念,就不再记念了。为什么不原本接受这话语,反而限制福音的能力,用“可以赦免”来替换“已经赦免”,以此使福音变质呢?
陈传道指出我们不认定罪性,说我们不承认约翰一书1章8节中“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这句话语。
自朴玉洙牧师在1962年重生以来,一直传讲的便是:“如果对于肉体的罪性不警醒,就只能相信自己而导致堕落犯罪。”创世记6章5节中说:“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
得救并不等于罪性消失。如果忘记罪性,就会相信自己的想法,跟随自己的想法,只能依旧犯罪,所以要不断地回顾自己,在话语面前对照自己。如果分明知道自己的恶,就会脱离罪恶的自己,从此接受圣灵的引导,过上圣洁的生活。
罪论质疑
陈连虎传道:
人对神的「背信弃义」乃是是罪的本源,不顺从神就是堕落的开端,由此全人类的本性也被玷污,就衍生出种种罪恶来。但该教派的「罪论」则过于简单,「一切的罪都是来自撒但」的概念在该教派不同形式的讲论中十分常见。朴玉洙说:「我心里产生的罪不是出自于我,而是撒但放入的。因此,否认相信自己的心,接受神的话语,才能过真正的信仰。」李汉圭也说:「我们得救后仍然犯罪,并不是我们的罪没有得到解决,而是撒但给我们放进恶念。」
朴玉洙还认为:「大部份人信仰都有错误,以为热心祷告、读圣经、不犯罪、遵守神话语就能过好信仰。但是信仰不是那样做就能过好的。」似乎一个基督徒只要有良善的行为,就是意欲用行为得救。
「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圣经的教导是平衡的,所以称义必须也必定会产生与这个地位相称的行为,即有了正确的信心,一定就有正确的行为。正如使徒雅各在讨论信心和行为的关系时总结道:「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因此,死的信心严格来讲根本就不是信心。
答辩
李光辅牧师:
陈传道最大的误区在于开展论理之前,因对基督徒的定义模糊不清而自陷误区。将对尚未重生的普通人所讲的话语理解为对重生的基督徒所讲的,之后得出藐视行为的结论。朴牧师书籍的许多内容是传道聚会的话语,是对那些尚未重生的信徒或陷进宗教的热心中、不知道基督恩典的福音、自我陶醉的人们呐喊的话语。
就像耶稣在《马太福音》7章21节中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陈传道似乎将那些只要是去教会的人都认定为基督徒。真正的牧者需要能够区分山羊和绵羊,但陈传道好像就没有做到这一点。现今时代,我们要与“即使没有正确的重生体验也认定为基督徒”的不分明的得救界限争战。确认是否得救,这是基督徒的特权和义务。现今时代能有多少神的仆人确认教徒是否重生?
朴牧师所说对于行为的否定,是警戒那些以为靠行为就能上天国的未重生的人,并非否认信心良善的果子。
成圣观质疑
陈连虎传道:
我们说称义是救恩的开始。因为「称义是指我们在神面前被悦纳为义人,并且称义包含罪蒙赦免和将基督的义归给人」。因此神称我们为义是一个宣告性的、法庭上的行动,并且是一次性完成。但这并不意味着是把圣洁也同时注入到我们的生命当中,因被神称为义、算为义就变的圣洁了,就不会犯罪了。从人的角度看,称义后我们其实仍会犯罪,需要不断地认罪悔改。从积极的方面讲,我们在已经称义的地位上,就要把称义的果效活出来,追求圣洁的生活,这是我们的责任。
成圣则是救恩的延续,「是神在信徒生命中的持续工作,使他真成为圣洁。这里的『圣洁』指有神的样式。」因此,成圣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可见,朴玉洙对正确成圣观的概念含混不清,完全将「称义」与「成圣」混为一谈。可以说,他的错误「成圣观」和「罪论」是互成因果的。
答辩
李光辅牧师:
陈传道在文中提到:“我们说称义是救恩的开始。因为称义是指我们在神面前被悦纳为义人,并且称义包含罪蒙赦免和将基督的义归给人。因此神称我们为义是一个宣告性的、审判上的决定,并且是一次性完成。”完全同意这一观点,这句话是非常正确的。那么以这句话为根据来问一下:若有人接受主所赐的义,那么此人是罪人还是义人呢?
我们没有否认过罪性。我们的身份是义人,是脱离罪、属于义的义人,这一点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因为这是主所赐的义,而不是我们自夸的。如果法官在法庭宣判无罪,那么我们难道还要说“不是,我有罪”吗?耶稣说没有罪,就是没有罪了。难道不应该照着耶稣所判决的接受吗?主说成义了,那么就是义人,这就是原本接受圣经话语的信心。如果在那之上再加添什么,就是对主的叛逆,就是异端。
我们从未说过“我们不犯罪”这样的话,所说的只是“因罪得赦免而在神面前是没有罪的义人”。
“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7:20)可见陈传道要么是无法区分罪得赦免和不犯罪的概念,要么企图在“异端”这个框架里捏造一些似是而非的内容。
朴牧师在《应该怎样相信神》一书中说,即使我们犯了罪,因为神已经洗净了一切罪,所以我们成圣、成义了;因为耶稣在十字架上赦免了我们的罪,所以我们成圣了。朴玉洙牧师讲述的是即使犯了罪,也得到赦免了的事实。但是陈传道将这样的表述搁置一边,再捏造一些无中生有的东西,请问意欲何为呢?
教会论质疑
陈连虎传道:
异端教派在教会论上有一个共同点:只有自己的教会才是真教会。好消息宣教会对此也毫无列外。在该教派的著述中,经常可以看到「真教会」、「真牧者」这类的讲论。
朴玉洙说:「所以你们要找正确的教会,你们应该在真正的神的仆人下面过信仰生活。」
李汉圭也说:「不能正确见证宝血的功效,不能正确传达神的应许,使你罪得赦免,只是一味地指教人的义,强调律法的行为,这样的教会都是魔鬼制造的。」
正统教会的「教会论」持守圣经真理,恪守使徒传统,以基督为元首,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在世上作耶稣基督的见证,有「圣而公之」的特性,与别异教派的所谓「真教会」相比,孰真孰假不辨自明。
答辩
李光辅牧师
陈传道主张正统教会,然而中世纪的正统教会是天主教,耶稣时代的正统是犹太教。当时的正统,现在也被认定为正统吗?现今时代,也有许多人仗着多数和既有权,自己不传福音,还阻挡福音道路,就像在中世纪天主教狩猎魔女一样。无论怎样,正统都应该归属圣经。
学历质疑
陈连虎传道:
朴玉洙仅在西方宣教士们开办的「Shield of Faith Mission」宣教学校学习了半年时间后,就开始正式走上传道牧会之路。此后直至1976年朴玉洙创办所谓的好消息宣教会宣教学校,在长达十三年的时间内朴玉洙并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有系统的正规神学训练和教育。在这之后,也未再见其有接受过神学教育的记录。
答辩
李光辅牧师:
约翰•卫斯理毕业于牛津大学后成为了牧师,却没有罪得赦免。他去美国宣教,但以失败告终,重新返回到了英国。此后的1738年5月24日,他在英国埃尔德斯凯特街上的小礼拜堂里听着马丁•路德写的罗马书讲解绪论话语时,领悟了神真正的恩典,从而罪得赦免重生,成为了神真正的仆人。他被英国圣公会定为异端,受到了许多逼迫,但他不屈不挠,有力地传播罪得赦免的福音,引领许多人拥有正确的信心,成了监理教的创始人。
约翰•卫斯理之所以能够作为神的仆人,有力地被福音使用,并非因为他毕业于牛津大学,而是因为罪得赦免重生了。真正的神的仆人并非毕业于著名大学的人,而是分明地罪得赦免重生,被神的手所抓住,被使用在传神福音的工作上的人。
身份质疑
陈连虎传道:
对于朴玉洙的专家、博士身份,有David弟兄根据韩国「教会与信仰」网站刊载的一篇署名郑东燮教授的论文,指出朴玉洙是初中中途退学,这是其有据可查的唯一学历。因此,朴玉洙的所谓博士学历值得质疑。
答辩
李光辅牧师:
2016年8月21日,朴玉洙牧师荣获墨西哥阿兹特克大学(azteca universidad)的名誉教育学博士学位。
朴玉洙牧师小时候家境很困难,他毕业于善山中学,就读于首尔高等技术学校,但没有完成学业就返回了故乡,并于1962年10月7日罪得赦免重生了。此后,他进到了重生的宣教士在三德洞创办的为了培养韩国人传道者的宣教学校。
宣教士当中,迪克约克宣教士是美国Shield of Faith Mission的宣教士,凯斯·格拉斯宣教士和德利尔宣教士是属于英国WEC宣教会的宣教士,玛伦·贝克是美国Christian in Action的宣教士。这些宣教士所属的宣教会是闻名全球的属福音的宣教会。
朴玉洙牧师罪得赦免重生后,向着优秀的属福音的宣教士学习了圣经话语和实际的信心,从此被神的手抓住,56年以来无论地位高低单单为了福音而生活,但现实某些教会的牧会者不但不一同传播福音,反而妨碍和诽谤福音,真是令人着急,希望我们通过探讨交流使信仰回归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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