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笔

作者: 老可 | 来源:发表于2014-02-05 04:00 被阅读0次

    提笔写字本不是件难事,只是因为文字的对象有时会令人处于略微尴尬的境地而放弃。如果只是写给自己看的日记,那么“我”作为唯一的读者,从理论上说,这应该是最自由的写作方式。然而事实却证明,即使内容再天马行空,当对象只有自己的大脑,文字便不安份得想要出逃,而“我”是断不愿他们去裸奔的。如果不是写给自己,那便是面向或大或小的读者群。在他者的目光下暴露,总是有一定的风险性,比如不小心将一片浸过水的大脑至于公共的评判中,即使这一评判的实现机会非常渺茫。是的,我们经常生活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

    自我唾弃成为长久以来个人的一个“恶习”。每当看懂了某件艺术品,他对我而言便立刻一文不值;每当敲下一个字母,他便成为我再不愿踏足进行二次编辑的垃圾。艺术与文字这两个此生密不可分的“小伙伴”,似乎有一种题中之意名为“无解”。由此,但凡有人问起“喜好”,所答定非所问。可活得谦卑,却自得其乐,能够享受以一种求“贤”若渴的帝王姿态俯瞰自己麾下与日俱增的“藏品”。就是这种拼命追求“真、善、美”的欲望,让人常常像个哑巴,哪天失去话语能力都不一定。

    像在近日接触的“心”先生处,我的存在只有一半,想像一个偶尔出现的头颅。他的世界是从言说完毕的一刻开启的,而我的世界仅仅有对他人的诠释,还是被唾弃的诠释。既然有欲望,并非遁入出门者,我想我有必要补全自己除了回应身体机能之外的现实生活。至于开头提到的将这些现实公之于众,只是个预防“逃离”习俗的措施。私货收藏中的个人领悟着实不少,但都是漂浮在虚空中,早就够了。因为个人能力尚未及宗教高屋建瓴的虚空,所以只是些无病呻吟。公众目光之下,即便是臆想的,再继续个人的“遁世”故事似乎有违人道。于是将内容规定为现实,更合乎此次“出走”的目的。

    此谓提笔之由。是的,其中没有对现实的不满,因为单纯的不满对于任何事都是是无用,不如静如止水,笑看世事,这是几位真正的哲人教会我的,不才现下才领悟。但栖于世上,我始终愿尽绵薄之力。

    塞纳河的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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