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只有努力通过天赋来实现自我,才算是完成了他所能做到的最崇高之事,这对他来说,也是最有意义的事。
栗树的见证
神学院门前那颗栗树让人记忆犹新,它根系发达、枝干粗壮、绿叶繁茂,见证无数学子在这里入学、成长、毕业,有的最终留下来成为神职人员,有的走出去成为富有的商人和前程似锦的人。这棵大树依然伫立在这里,在风中用力呼吸,在秋天结下果实,历经千百年依旧风华正茂。
歌尔德蒙与纳尔齐斯生长于神学院的同一根系,他们有着十分相似的特征:年轻、英俊、热情、充满活力、学识过人。院长对他们寄予厚望,期待他们快速成长,将来成为有用的人才,实现自我价值。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却变成两个枝干,一个选择在神学院过着禁欲式的生活;另一个被艺术唤醒,选择世俗生活,不断流浪,体验人生的苦难、爱欲、痛苦。
书中大部分篇幅都在描述歌尔德蒙充满浪漫、传奇的流浪经历。他是财富占有者和安居乐业者的死敌,他选择在森林流浪、在一个个农庄里借宿、在繁华的城市里栖息以乞讨为生。他凭借英俊的外表与浑厚的声音吸引许多寂寞的妇女、青涩的少女、安分的农家女孩,与她们尽情享受着抚摸与激情,他的爱欲驱使他不断地接触一个又一个女人,他不安的灵魂带领他走过一座又一座村庄。
追求艺术
为尼克劳斯师傅身旁当学徒,是他在流浪生涯中最稳定的一段日子。这是他对艺术执着的热爱,不惜任何代价感动尼克劳斯收他为徒,苦苦练习绘画、木雕和石膏雕塑,他满怀深情忘我的雕刻圣约翰象,在工作中找到自我,找到艺术和灵魂。在这些时刻,他心中无悲也无喜,既不在意生命的欲望,也不在意生命的短暂,一种充满敬畏和光明的纯粹感受回归本心。
当他完成雕像后,一种不羁的流浪心境再次充斥着他,他想要完成一部更伟大的作品,他却无法安身于现在的作坊,他需要去经历,去感受生活,因此就要离开这里,去毫无目的的流浪。
面对死亡
他再次习惯成为一个流浪汉,没有故乡和时间,不需要听从任何人,完完全全依存于自然界的气候和天气,眼前没有目标,头上没有屋顶,一无所有,向一切偶然敞开自我。
他看到鼠疫席卷过的城镇,一片死寂,充满着尸体的恶臭,埋葬尸体的土坑,车上奄奄一息的人和腐烂的身躯堆叠如山,贫苦的人忍受饥饿和死亡的威胁,富贵的人拼命躲避着瘟疫,一座小城变成人间炼狱。
他亲手烧掉木屋,屋内是身患黑死病而亡的情人,直到进入林子,他还能闻到小木屋燃烧发出的焦味,他曾多次踏上流浪之路,却没有哪一次,像今天那么绝望。
这整片地区,一大片乡野,都被一种死亡的云雾笼罩着,被一张由悲惨、恐惧和忧愁织成的纱布包裹着,但最可怕的部分还不是死寂的房屋,不是被链子拴着活活饿死的狗,不是暴尸在外无人安葬的死者,不是四处乞讨的孩童,不是每个城市门口的死人坑,最可怕的是那些还活着的人——出于对死亡的强烈恐惧,他们失去了眼睛和灵魂。
暮年相遇
纳尔齐斯在监狱里碰到歌尔德蒙,他们的经历已经让他们成为不同的人,在社会上扮演者不同的角色。纳尔齐斯成为神学院院长,歌尔德蒙则被当做偷盗者关到监狱,准备处以绞刑。
纳尔齐斯解救了他,并带他回到神学院,最初在这里学习,后来决定去流浪的地方。这里除了纳尔齐斯,已经没有他所认识的人,其他人也对他一无所知,他在这里不断绘画,雕刻,通过艺术形式表达对生活的感悟。
他雕刻心中女神的形象,设计学院用于祈祷的殿堂,他耕耘不辍,偶尔有一两天感到烦躁厌倦,无法工作。于是他就把工作交给学生,独自步行或骑马去郊外,呼吸新鲜空气,回忆从前的流浪生活,或是打猎,或是一连几个小时躺在草地上,凝视着林中树叶斑驳的影子,感受花草清香的丛林。
纳尔齐斯也从他身上学到关于艺术的东西,他说:
以前我总觉得,与思想和科学相比,艺术不是什么值得严肃对待的东西,因为我那时认为,人是精神和物质的可疑混合体,一方面,精神使人认识到永恒;另一方面,物质又把他往下拉拽,使他迷惑于短暂无常之物,因此,人应该远离感官,追求精神,才能升华自我,为生命赋予意义。虽然出于习惯,我也会做出一副尊重艺术的样子,可心里还是轻视它的。如今我才明白,原来通往认知的道路有许多条,精神并非唯一的道路,甚至也不是最好的道路。
一点感悟
我总想一句话概括这本书的中心思想,也想一下子明白人生的真谛,我想追寻一种永恒不变的心境,能够去面对时间的流逝,朋友的离去,人性的欲望,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可是,一句话无法说明白一本书,没有一个真理可以概括人生,面对世事无常所产生的情绪也无法改变。
歌尔德蒙为什么去流浪?他面对的困境和喜悦,爱欲和折磨,追求与原罪是在不断流浪中体会到的,他寻找到一生热爱的艺术,他雕刻出心目中完美的雕塑,也在创作的过程中磨砺成一位心态平和的人。
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磨难,工作的压力,感情的创伤,生活的沉重感时常压得人喘不过气,痛苦与无聊时常折磨着我们。我们因此需要通过寻找相同的朋友和热爱的事业来抵抗内心的孤独,为生命赋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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