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丝毛狗,名叫乐乐。我生活在高档小区里,每天吃香喝辣,特供狗粮无限量供应。按照人类的标准来看,我俨然是位高级官员。还有女主人服侍我洗澡,帮我梳理我那长而雪白的毛发——那是高贵的象征。我每天的生活就是穿得美美的,然后牵着女主人出门逛街。简直是狗中贵妇。我一度以为,我的狗生会一直这样继续下去,直到有一天,女主人怀孕了。她毅然决然宣布要将我送给他人。我的贵族生活也就到头了。
来接我的,是一位毛头小子。估计还在上小学。他在我家住了几天之后,主人将他和我送上一辆班车。我就坐在他旁边。我想跟着主人,主人喝令我不准动。于是我只能跟着这个小学生一起坐车,去往未知的地方。
小学生似乎有些怕我,坐在我旁边一动不动,只是斜着眼睛看我。我也有些沮丧,因为主人抛弃了我;还有些害怕,不知道我将要去哪里。
车上人很少,正好没有人能打扰我。我静静趴在座位上,脑袋搭着前腿。小学生看着我,我则想着主人。车窗外的树不断向后退去,高楼渐渐少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片田野。
呲~,班车缓缓停下。我抬起了头,看见小学生犹豫着,缓缓伸出双手来抱我。他应该还是怕我。对的,我跟他又不熟。但是,在这个地方,在这个时候,除了他,我还认识谁呢?是啊,我只认识你啊!你这只愚蠢的人类,快来抱我啊。
我望着我的新家,嗯,破是破了点,但是比较大,好像还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咦,那个长着两条铅笔腿、走路摇头晃脑的家伙是什么?还有那个,我靠,怎么这么大,一个脑袋就比我大,还长了一对弯弯的角。惹不起,惹不起······
暖风吹过,绿了田野。地里开满了油菜花,金黄金黄的。小主人嘻嘻笑着,边走边呼唤我:乐乐,来玩。我摇着尾巴,蹦蹦跳跳向他跑去。他弯下身子,摸我的头,然后带着我向前跑。将到一处人家,小主人停下来,抱起了我。我们都知道,这家有条土狗对我很不友好。之前有一次,它见了我就扑过来咬。我牙小腿短,打不过也跑不过,最后是小主人把它打跑了。后来每次经过这里,小主人都会抱着我。
下雨了,也该回家吃饭了。我耍了一天,全身脏兮兮的,就趁机洗了个澡。回家后用力甩甩身子。水珠四射。铁盆里已经准备好了剩饭剩菜。我大口吃着,身子渐渐干了,毛发重归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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