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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开心的时候大多都是我一个人的时候,而我孤单无聊的时候又往往都是我不开心的时候。
这似乎是一个死循环。
以前我总是想大家孤单的时候都是什么样子的,后来看了《春光乍泄》才知道,原来寂寞的时候,所有人都一个样。大抵不过是桌前发发呆,天台看风景,又或是走走停停吧。
稀松平常的事不说,其实我不开心的时候特别喜欢吃,所谓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
吃着吃着,就能忘记俗世烦恼。
这是数第一的事情。
我尤其爱吃烫的东西。滑溜溜的汤汁沿喉咙一路浇下去,额头上慢慢析出一层层细密的小汗珠。整个人就像食堂里我最爱吃的云吞面里那一片生菜,在泛着几点油星的汤里舒展飘摇。
吃烫的是能上瘾的。刚捞出锅的食物冒着白气,烫的舌头微微发麻,咽下去的时候一路烫着喉咙,我有时候甚至觉得食道连着的应该是心脏,总是能烫得心里痒痒的,特别舒坦。
尤其在我是去了南方之后,变得特别喜欢吃火锅。毕竟俗话说的好:没有什么事情是一顿火锅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两顿。
第二就是我也喜欢到处乱跑,喜欢坐着公交车到处乱颠。
我最喜欢那种窗可以打开的车,一定要坐后排,一定要靠窗。
车子开在笔直的公路上,速度很快,风更快。打开窗户,就有一大捧一大捧的风朝你涌来,说真的,被风淹没的感觉比被水包围的感觉美妙一百倍。
因为这个,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觉得窗子打不开的空调车是没有灵魂的车。直到现在,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倚在窗边,顶着风,被车子颠到头皮发麻也不抬头。
晚上的风总是温顺的,像一只小兔子在抚摸我。夕阳也是最好看的,房顶端着一个蛋黄色的太阳,不是煎荷包蛋的那种蛋黄,而是水煮蛋剥开蛋清后看见的那种蛋黄,浅浅的。
其实说白了,我坐车不为别的,就为了吹风,晴窗坐对,风月无边,实是岁朝一乐事。混沌时日里,总苦于无处发泄,好在可以吹风坐一趟车,一个来回,基本事情也就想开了。
年少的时候想要的太多太多,有的易如反掌,唾手可得,有的却反反复复,求而不得。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知道:想要的一旦多了起来,就一定不会开心。
有的人曾满身光亮的出现在你的期待里,最后却再也没有出现在你的明天里;
也有的人早就消失在你的世界里了,可从此以后你遇见的每一个人都是由他而起。
有些事早已浸入年月,时间越长,腌的越透。后来它们风干在记忆里,每每酒过三巡,就会被拿出来切碎下酒,说给人听。等到了吃完的那一天,差不多也就忘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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