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密歇根大学托马斯•福斯特教授一定是个有趣的人,能把文学作品透视得这么好玩。边看《如何阅读一本文学书》我就边想,他看站在他面前的人,是否也在心里想着,这个人是哪种隐喻,或是哪种象征。
简年11:吃个饭还有这么多隐喻?他一次课上郑重宣布:只要人们一起吃饭喝酒,就是举行圣餐礼。看了这个我有点惊讶,当然他的学生们也很吃惊。福斯特教授的表述有时立论武断,似乎某种说法总是正确。他自己解释道,因为凡事都有例外,“总是”和“绝不”在文学研究中没有多少意义。
当然他也说,文学中对圣餐仪式也有着不同的解读,有些圣餐礼是庄严的,可也不乏不正经的。
1、分享与和平
“在现实生活中,大家分食面包是分享与和平的行为,因为你是在掰面包,而不是掰断别人的脖子。人们一般只会请朋友吃饭,除非想要拉拢对手或讨老板的欢心。”
的确,请客吃饭,请谁不请谁,这还是个重要的问题。像小孩子吃东西一样,若他能主动分给你吃,那一定说明对你有好感。
能坐在一起吃,在吃的那一刻,各自享用共同的一桌食物,就是分享与和平的一刻。
2、友好
“文学中的进餐也是表达友好之意。”
如不是特别介绍某道菜,写共同进餐的文章,吃饭本身的场景很难写,吃饭本身也没什么趣味,共同进餐,就是在写人。人们开心,觥筹交错,不开心,也就拂袖而去,谈不上是共同进餐了。
我们中国人的年夜饭何止是友好,更是全家的团圆与浓浓的亲情。
3、吞噬
福斯特教授讲了《汤姆·琼斯》中一个场景,“汤姆和他的女性朋友沃特兹太太,在旅店里吃饭,咯吱咯吱的嚼,咔嚓咔嚓地啃,吸骨髓,吮指头,再抛几个媚眼,吧唧吧唧嘴唇,发出几声呻吟。”这整个一场情色盛宴,这和传统的圣餐礼大相径庭,就和我们普通的吃饭场合下的吃饭情景也不一样,是的,他们不是在吃食物,而是在吃对方,享用对方的肉体,也可以看作是吞噬的欲望。
不禁想起了,吴镇宇演的电影《双食记》。妻子发现丈夫(吴镇宇)出轨之后,没有大吵大闹,而是私下找到了丈夫出轨的对象空姐,假装和他成为好朋友,在取得她的信任之后,妻子一步步教会了这个年轻的女孩,如何用美食抓住男人的胃,而就在妻子那天教给空姐做一道菜的同时,自己也给花心的丈夫准备了另一道菜,两种食物放在一起,相生相克,会对身体产生不可逆转的伤害,男子就在在两个女人间穿梭,在两张饭桌前把酒言欢,而随之而来掉发、盗汗、出血、昏厥,让他的身体一天天地垮了下去,当最致命的维生素C和大量的虾混合在一起的时候,吴镇宇再也坚持不下去了,被送到了医院紧急抢救,三个人坐在一起面对面摊牌,发现了更多的秘密。
简年11:吃个饭还有这么多隐喻?所以,一场餐宴表面上是共同言欢,这是餐宴的礼仪,但可能揣着的想法就不同了。
对于妻子而言,面对丈夫一起吃饭的时候就象征着复仇和吞噬,空姐面对男人一起吃饭时,隐喻着欲望和情爱。
4、人与人之间的共同性
福斯特举了个例子,蒙德卡佛的短篇小说《大教堂》。这个小说的主人公,有很多问题,他极度反感与自己不同的人,其中包括残疾人,少数民族,甚至他妻子生活中他所不了解的一切。有一天,他妻子的盲人朋友来拜访,他就很不高兴,但是这样的障碍,怎么克服呢?他后来和盲人两个人坐在一起画大教堂,为了让盲人明白大教堂是什么样子,他就得和他接触,甚至握着他的手,这是主人公在故事开始完全无法想象的,所以在这个故事里,将一个充满偏见、心胸狭隘的人,变成了结束时可以主动握手的人,是什么使他变成这样子呢?答案就是,吃饭。
就像我们想象着偶像们的生活时,总有人好心地宽慰我们:他跟别人没什么两样,也得吃米活着,也得呼吸空气。是啊,在吃饭这一点上,我们是相同的,想到这儿,我们和偶像之间,就有了这样共同性的生活精神要素。
福斯特教授是用“圣餐礼”来表达的,其实我们用“仪式感”也完全说得贴切。
总的来说,共同吃饭是愉悦的,一个人吃就少了很多仪式感,一起吃,于生命而言就是:我们共同享受此刻,我的这段生命时光属于你,你的这段生命时光属于我,我们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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