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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不惑(一)

四十不惑(一)

作者: 知音少 | 来源:发表于2018-02-26 12:58 被阅读25次

    露露说,“原来所谓的四十不惑,就是到了四十岁的时候,才发现之前的自己好傻逼。”其实我也早就发现了自己傻逼了,只不过我不像露露,我还没到四十,还不知道该怎么办,正迷惑着。

    忘了说了,露露是我的闺蜜。

    感情的事情说穿了就是旁观者清。看别人的时候总是通透,所有纠结的感情问题无非就是:他爱你你不爱他;他不爱你你爱他;你们两个都不爱,你们两个都是渣。轮到自己的时候呢,剪不断,理还乱,怎么着都无法自拔,痛不欲生。

    所以露露说,“你不要听蓝蓝的,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对了,蓝蓝是我的另一个闺蜜。

    我没有想到我的有生之年还会去插足一段别人的感情。

    30岁犹如一道鬼门关,回到家里谁都不待见,老妈更是下了最后通牒:今年过年再不把婚事定下来,就别踏进这个家门了!老实说,我还真不想踏,这个家里,人人黑着一张脸,好像我不嫁人,是吃了他们的还是占了他们的?但是赌气归赌气,我还是乖乖的听着他们的话,参加了一场又一场的相亲。一来不顺着他们,恐怕是更多的排山倒海的唠叨,二来我也真的是累了,我也好想有个自己的家,不用整天面对父亲失望的眼神和母亲整天的唉声叹气,好像嫁不出去就成了千古罪人了。

    相亲的场面用惨烈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各路神仙妖怪齐聚一堂,你方唱罢我登场,好不热闹。最高记录是有一天,我一连相了八个对象,当我妈兴致勃勃的拿出第九个对象的照片时,我吐了。我说我需要休息。当年找工作面试的时候也没这么强度大。其实相亲最大的好处是让你有个自知之明,见到相亲对象的那一刻你会怀疑自己的眼睛,怎么什么奇葩都往我这里塞?其实大可不必惊慌,不必诧异,因为你在那些媒人眼里,就跟你的那些相亲对象是一样一样滴。

    幺零幺是我的第一百零一个相亲对象,他也并没有比其他的那些相亲对象好很多,只是好一点。一米七五的个头,在事业单位上班,有房有车,穿着一套合身的休闲服,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生无可恋的表情,脸刮的很干净,没有一点胡渣。我见到他就脱口而出,“你是我的第一百零一个相亲对象”。他楞了一愣,旋即莞尔:“刚巧你也是”。“那既然咱们这么有缘,就定下来吧!”“好啊。”

    我真的累了,我怕再相下去,我看到吴彦祖胡歌彭于晏也会吐掉吧,既然幺零幺能打八十分,那么就是他吧!

    事情进展的出奇顺利,我们尝试着交往,做些情侣们该做的事,请客吃饭看电影逛街压马路开房睡觉,重复这些我和胡歌十年前都已经做腻了的事。胡歌是我的前男友,初恋。其实他不叫胡歌,只是因为他长得像胡歌,大伙都叫他胡歌,七年前我们分居两地,异地恋的最终结果就是不了了之,我本以为是命运弄人,直到三年前我才知道,原来是因为他劈腿。不过这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婚礼已经提上日程,两家家长显然比我们积极多了,聘礼下了,酒席定了,婚纱拍了,喜帖发了,万事具备只欠东风,就差婚礼上那一哆嗦了。

    我和幺零幺的心事日渐沉重,两个素不相识不甚可解没有任何感情基础的人,就这么凑在了一起,说的好听是携手下半辈子的人生,直白点就是为了生儿育女。多少有点拉着宠物去配种之嫌。

    “林姐,林总叫你去他办公室一趟。”总经办王秘书来找到我。

    “噢,我知道,马上去”。

    笃,笃,笃,我敲林总的门。“林总,你找我有事?”

    林总递给我一沓报表,“你自己看看”,我看那报表,公司十个团队,就我带的组业绩下滑得最厉害。“最近怎么了,我看你老是心不在焉的样子?你知道,我是一直都很看重你的。”林总的责备犹如和煦的春风,但我知道,这已经是最严厉的责备了。

    “对不起,,,林总,我这段时间,,,家里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所以,,,工作上的事,疏忽了,,,对不起!”我头顶冒汗,支支吾吾,不知道说什么好。

    “什么事?什么事让你如此焦头烂额?印象中你可没为什么事手忙脚乱过,我可以帮你吗?”

    我避开林总关切的眼神,“不,这个事不用你帮我。”林总三十四岁,是典型的男神。长得一表人才,管着上百人的公司,帅气又多金。妻子温柔贤惠,女儿乖巧可爱。他能力强,待人和善又大方,公司同事都愿意跟着他干。七年前我们大学毕业,胡歌回了他的家乡,而我留在了这座城市,入职了林总的工作室。我亲眼见他由一个十人的小公司,发展壮大成今天上百人的规模,而我也一直追随他,直到做到了今天的部门主管的位置,就是因为我想报答他的知遇之恩。

    “是这样的,林总,这是喜事”,我顿了顿,从文件夹里抽出喜帖,“下个月,我要结婚了”。我对林总向来没大没小,不拘小节,他也习惯了,比方说在他女儿百日酒的时候我为了失恋放声大哭,比方说今天他跟我谈业绩下滑我却给他发喜帖。

    林总捏着喜帖,不可置信的眼神:你这是要跟谁结婚?

    我翻开喜帖,上面赫然写着:林希希、霍建刚,我指给他看,“他叫霍建刚”。我翻开那喜帖来,也是为了确认,我生怕我念错,更怕我脱口而出,“他叫幺零幺”。

    林总颓然的跌坐在他巨大的老板椅上,朝我挥挥手,“这样,你先出去,晚饭,老地方,我有事情跟你谈。”

    林总一向说一不二,雷厉风行,我只能照办。所谓的老地方,是我们公司楼下的一家港式茶餐厅,以前公司规模小,人手不够的时候,我们经常下了班一起在这家茶餐厅吃饭,吃完饭给同事打包一些盒饭,然后继续加班。我走进茶餐厅,此时正值下班高峰期,里面人声鼎沸,西装革履的林总在里面坐着显得有些局促,不似几年前身着便服的他在里面毫无违和感。

    见我到了,他站起来,对我说,“希希,我们换个地方。”

    “好。”

    我对他向来言听计从。因为他是我的老板。

    他说,希希,你周末加班。我说好。他说,希希,你帮我冲杯咖啡。我说好。他说,希希,你去帮同事定外卖。我说好。他说,希希,你帮我订机票,帮我订酒店,帮我定会议的内容,年会的计划,我通通都说好,没有一丝犹豫和迟疑。

    往往也从工作中延伸到生活中,他说,希希,你还是不要穿太短的裙子,女孩子还是要端庄些。我说好。他说,你不要回去,听你妈的话考什么公务员,跟着我,会有前途的。我说好。他甚至叫我买房,还说钱不够,可以借我点,于是我买了属于我人生的第一套房,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窝。

    我很感激他,他于我,是一个亦师亦友的人,他手把手的带我进入到这个行业,看着我成长,当年那个十个人的团队,早已各奔东西,唯有我,一直陪在他的身边,见证了他创业的奇迹。

    他驱车,选择了四公里外一家很有情调的咖啡厅,自己点了杯拿铁,为我点了杯卡布奇诺。待我坐定,他的眼睛直直的盯着我,一字一字的说:“希希,不、要、嫁!”

    PS:昨晚yy跟我说,她的梦想就是当一个坐家。我说,好巧,怎么跟我的一样。难怪是闺蜜。她说她写了三篇文章了,业余选手级别的,叫我给看看,纯粹就是图个自己乐。可是我说,当作家得好有钱,好有闲才行哦,刚开始没名气,写的东西也狗屁不通,变不了现。她说对啊,饿着肚子写,产量虽然高,可是辜负了灵感二字了。我们就写着玩玩吧!可是我转念又一想,文章憎命达,谁规定的吃好喝好灵感就会光顾的。她说认识的这么多人,就服我的文笔。说得我技痒。杜撰了几个人物故事,写两笔看看,是不是真的是祖师爷赏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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