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部小说,想起一句话来“当代文学已经远远走在大众面前。”的确是的,《情人》这部小说让我想起了村上的小说,几乎在村上的所有小说里,都弥漫一种孤独的情绪,喜欢他的读者像是在街边找店吃饭时,闻着了飘出来的香味,喊道:“对对对,就是这家店”。味道相投的人自然喜欢的不得了,不喜欢的怕是这辈子都爱不上。
《情人》同样弥漫着一种叫“沧桑感”的味道,像是一个老女人在灯下孤独地回忆她的青春岁月。哪怕是在写到一些如两个哥哥打架、母亲鞭打自己、和情人分别等激烈的情节时,笔触还是那样的冷,如同寒夜中泼出了一盆热水,瞬间在空中化成了雪花。而事实上,杜拉斯写这部小说时,已经70岁了。
为什么说从《情人》这部小说想到了当代文学与公众的距离。我想,我们聊小说时,至少都会认定小说至少是故事。那么,故事必然离不开了情节,没有情节的故事,称不上是故事,只能说是散文,所以情节时历来作家都十分注重的东西。如果你对俄国文学有兴趣,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等现实主义流派大都花了大量的笔墨去描述那个他想要讲诉的文学世界,描述得越是详细,读者便越有带入感。而在《情人》这部作品中,情节已然退下,而让位给了情绪和文体。这就好比有时候,你在街边突然听到一首悦耳动听的旋律,你不知道他到底想要述说什么,但是你非常喜欢听他的节奏和旋律,喜欢沉静在曲子弥漫的情绪中, 不由自主就站住了,一直等都曲子完结。
《情人》如此,村上也是如此,不同于现实主义的小说创作手法。在他们的故事中,情节不是最为重要的。而大多数读者对于小说的看法其实都还停留在小说是故事这一观念。看完后自然会跳出来说一句:“这本书到底讲了什么?”坦白地说,小说发展了这么多世纪,千千万万的故事都躺在名为小说的名词中,情节是需要的,意识流的小说是另一种写法,但是一些基本的情节却还是逃不出,不然就变成了痴人的梦呓,作者的胡话了。但是,确实有许多作家在不断地在有意或无意地创新着。王小波说,杜拉斯的《情人》让他知道了小说原来还有这种写法。那么我说,杜拉斯的《情人》也让我知道了,小说完全不同于剧本,是故事,但是不用那么故事。
以上,算是我一些小小的读后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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