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这本书,感觉叙事真的很乱,反复跳跃着讲述了一件事,其中又穿插很多环境描写,感想,物品比如小女孩的帽子,鞋子描写,这些应该都有其意义,但这样通读一遍,体会不深。
如果是逻辑性强的人读这样的文章会很难受,她没有一条线去写,全像是在拼凑的碎片。我的感觉没有很喜欢,因为有时候不知道突然笔锋转折是什么意思,前后不搭,就像正讲着怎么教育孩子,下一段就说海里有什么鱼,但偶尔看到一段话能有所思考,还有像诗一般的优美文字,倒是真的。
“我曾经回答她说,我在做其他一切事情之前首先想做的就是写书,此外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做。她,她是妒忌的。”
这一段是女孩跟母亲的对话,在做一切事情之前有首先想做的事,一定是一生都热爱的事,多么幸运,一个十六岁少女便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杜拉斯也是写了一辈子。
“我告诉他,在我的幼年,我的梦充满着我母亲的不幸。我说,我只梦见我的母亲,从来梦不到圣诞树,永远只有梦到她,我说,她是让贫穷给活剥了的母亲,或者她是这样一个女人,在一生各个时期,永远对着沙漠,对着沙漠说话,对着沙漠倾诉,她永远都在辛辛苦苦寻食糊口,为了活命,她就是那个不停地讲述自己遭遇的玛丽·勒格朗·德·鲁拜,不停地诉说着她的无辜,她的节俭,她的希望。”
一个母亲对幼年儿女的影响远比父亲和老师来的大,而长到十几岁的青少年时期,父亲作用会凸显出来。从自己的经历也是这样的,曾经我觉得妈妈是天底下最爱我,也是最累的人。爸爸在我幼年时期的印象就是早早出门上班,很晚才回家。这个家都是妈妈在操持,时不时还有妈妈对爸爸的抱怨,对于没有判断能力的自己来说,我相信妈妈说的都是对的,还一度讨厌爸爸。但是等上初中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的爸爸并不比妈妈贡献的少,他很了不起。所以,自己也做了父母,一个家庭一定会遇到很多不如意,尤其刚生了孩子,新的生活方式建立,夫妻一定会有冲突,而情绪稳定,能够看到双方的不容易,互相尊重,才能给孩子一个好的童年。
“他不擅于表达他的感情,只好采取模仿的办法。我发现,要他违抗父命而爱我娶我、把我带走,他没有这个力量。他找不到战胜恐惧去取得爱的力量,因此他总是哭。他的英雄气概,那就是我,他的奴性,那就是他的父亲的金钱。”
一个华人富商的儿子,爱上越南殖民地上的白人小女孩,看似是少爷包养了女孩,但在心智上,从苦难中成长起来的女孩远远比少爷更内心强大。因为他的依托全来自于父亲,父亲不同意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甚至不知道怎么去反抗,而从小不受待见的小女孩,思想上一直以来靠的都是自己,因为她靠不了别人。他们精神上是截然相反的。
“光从天上飞流而下,化作透明的瀑布,沉潜于无声与静止之墓。空气是蓝的,可以掬于手指间。蓝。天空就是这种光的亮度持续的闪耀。”
这一段纯粹觉得翻译的很美,天光乍泄,掬于手掌间的蓝色空气,很美。
“对他父亲说他应该理解他,说在他漫长的一生中,对这样的激情至少应该有过一次体验,否则是不可能的,他求他准许他也去体验一次这样的生活,仅仅一次,一次类似这样的激情,这样的魔狂,对白人小姑娘发狂一般的爱情,在把她送回法国之前,让她和他在一起,他请求给他一点时间,让他有时间去爱她,也许一年时间,因为,对他来说,放弃爱情决不可能,这样的爱情是那么新,那么强烈,力量还在增强,强行和她分开,那是太可怕了,他,父亲,他也清楚,这是决不会重复再现的,不会再有的。父亲还是对他重复那句话,宁可看着他死。”
什么是爱情,你说他们之间是爱情吗?在世人眼里不是,是受万人唾弃的偷情,是交易,一个图美貌、身体,一个图金钱。作者也是用这样的笔触来写的,可是又带了一丝疑问。世人都说这是肮脏的,不是爱情,那么,少爷和指腹为婚的另一个少女成婚就是爱情吗?显然也不是。那到底什么是爱情?难道只有两情相悦,家世背景相合的是爱情?那祖上积几辈子德才能遇上呢。
“请不要相信,戴这种帽子不会是无辜的,涂上那种口红也不会是无辜的,总有什么问题,决不是清白无辜,那意思是说,是在勾引人,是为了金钱。”
戴了那样招摇的帽子,涂了艳红的口红,你就是有意勾引,就不能是自己喜欢,别人为此犯了罪,就是你的错。现在也有很多人就是这样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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