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用’之人,亦有体贴之心;对无利之事,仍尽分内之责。”
多年未见的朋友因为年轻时无知,做了某家公司的法人,大股东出事,朋友被起诉。三年过去了,一直被限高,坐不了飞机、高铁,住不了星级宾馆,买房买车也是心有余悸。
前天告诉我,开车出差路过徐州,希望和我见一下。我俩认识始于网上,当时我在国外工作,想找一些国内的建筑材料,恰巧他在出口,这促成了我们的第一次合作。这次见面,朋友告诉我,他在广东发展多年,回河北一直不顺,快坚持不下去了,我的订单把他从水火之中拯救了出来。
说是朋友,后来因为他的偷工减料、还有就是企业出事让我赔进去好几十万,虽然在感情上我选择了原谅他。业务上我却不打断和他继续下去。
不过,作为故人,我依然要尽地主之谊。因为还有工作安排,朋友和他的伙计一直从五点半等到我七点半。酒桌上可以看出来,他很开心,席间不停的说,酒也不停的喝,最后一瓶酒都被他喝掉了。
过程中他提到了一件事,希望我帮忙。他做外贸认识的国外的朋友想在中国内地成立一家独资公司,希望我能在徐州帮他了解一下。
这件事对我并没什么好处,不过鬼使神差,我问了几个政府和律师的朋友。不曾想,他们却对此表达了极大的兴趣。另外,朋友也透露了,他做成了两笔伊朗外币的换币业务。
猫幼猫的道,狗有狗的窝。事实往往藏在一连串的努力、执着甚至是盲目的追求之后。不要去质疑、鄙夷,做没好处的事,对得住感情,yi ran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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