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喝酒,喜欢女人,更喜欢品美酒,评美人。每天的这个时候,我都会在太白楼喝酒。
“京城什么都多,官多,民多,巨商大贾多,江湖豪客多,只可惜酒太少,好酒更少。太白楼窖藏的百年老酒都快被这些庸人喝光了,所以我只有每天来喝才不会觉得可惜。什么时候老孙头把酒卖光了,我就换个地方去喝。只不过山西杏花村汾酒,绍兴的花雕,贵州的茅台,只要是百年成酿,都被本公子喝光了,将来却不知道哪里去喝酒。说到女人,就更可惜了。京城什么都好,平步青云好,一夜暴富好,花天酒地好,燕舞笙歌好,只可惜姑娘不够好。也许是繁华气重,所以少一份清纯;富贵态多,所以就缺了一点气质。京城的美女,论美貌则觉傲气逼人,不如三吴佳丽的娇美可爱;论才艺则觉矫揉造作,不如秦淮名妓的慧质灵心。 ”
“公子爷品评美酒佳人,真可谓一语中的,一字千金,我们佩服得很。”
“其实你们可知道品美酒、赏佳人的大忌是什么?”
“这个我们却没听说过,还是聆听公子高论了。"
“大忌在于二者的冲犯。有那么一些俗人,往往左手擎玉杯,右手揽佳人,自以为潇洒。实不知美酒与美女最忌相遇。酒有酒香,香分三种:开坛启封,香味四溢,谓之头香;酿泉入口,酒醇而香游,深入肺腑,沁人心脾,谓之游香;罢饮三日,香味犹存,回味无穷,谓之回香。此三香者,被庸脂俗粉的气味一冲,香味荡然无存,自然不知酒的好处。所以品美酒最忌有女人在场。而赏美人,须知美女乃天下钟灵奇秀之物,只有仔细赏玩才知好处。如何能饮酒赏姬,雾里看花,空知朦胧之美,不见其婀娜之态。而且美人的美处,岂可只是目遇,而要嗅闻、体处、神会,缺其一者,不知真美人也。”
“公子高论,公子高论。”
我喜欢喝酒,更喜欢被人众星捧月的奉承。
不过今天却有比喝酒更有意思的事情。因为喝酒时看到一个人,一个不喜欢说话的人。从我进来时他就坐在窗边的那个位子上,只是吃菜,而且吃得很仔细,很慢,除此之外再没动过。周围的一切他似乎都不关心,它似乎在等人。但他又似乎什么都关心的,刚才他在听我说话的时候,已经观者过店里的每一个人。连每个伙计他都打量过了。包括他们的身形动作举止神情。他是一个很小心的人,他选择的位子很有技巧。看似一个平常的小桌,却可以保证从那里看到大堂的每一个角落而不被遮挡视线。窗子并不显眼,但可以看见门口和邻近两条街的情况,如果有状况,他可以以最快的速度离开。
我想我看他太久了,反倒引起了他的注意。现在他正在看我,我想我还是邀他过来的好。“对面那位朋友,如果无事,不如来喝杯酒如何?”
那人刚想答话,却突然有了状况。从大堂的各个角落一下冲出八个人来,各执兵器,不由分说就往那人身上招呼,七个人都是生面孔,在京城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那第八个人,倒是我看走了眼,竟是太白楼的掌柜老孙头。
不过,我一向最不喜欢看杀人,所以遇上这种煞风景的事只好乖乖的避开。但这次却没避开,不是我不想,而是因为他杀人杀得太快了,我还没来得及下楼,那七个人就已倒下了。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件兵器——自己的兵器,而且都是致命的伤口。老孙头已经无心恋战,正在一步步后退,想逃命,但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他抽出了腰间的金鞭。我本想求那人饶他一命,至少我不会没有酒喝,但话还没说出口,老孙头就死了,死在自己的鞭下,一鞭索喉。
我没有求成情,只好坐下,端起酒杯,但酒杯里已有了一点红,是老孙头的血,所以只好可惜了。
那人杀完人,并未说话,依然慢慢地向楼梯口走出去,就像没有发生过任何事。
“朋友留步。”我向那人道。
“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朋友。”
“这世上没有朋友的人是很难在江湖上立足的。就算你不需要朋友,也应该找一个可以帮你离开京城的人。”
“我为什么要离开?”
“因为你杀了人。”
“杀人?呵呵,这根本不算杀人,只有主顾出钱,杀完可以上名单的人,才配被杀。他们只是寻死罢了。”
“‘百兵之利,不及飞云一技’,果然名不虚传,你就是那个杀人从来不带兵器的人?”
“你知道得太多,不怕我杀你?”
“不怕,因为你杀人靠的是别人的兵器,但我不使兵器,所以你根本无法杀我。”
“要试试吗?”
“不必试,因为你已经死了。”话音未落,我的双手已经使出百花谷的绝招制住了他的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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