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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戒为师】(31)

【以戒为师】(31)

作者: 无心妙心 | 来源:发表于2017-04-08 15:58 被阅读1次



    佛教律学入门 (31)

    虚云法师著

    丁、余义

    一、总结上文 以上把持戒与犯戒的比较观察,大概这样,若是微细德失,探究律藏,尽难枚举。若据菩萨有三聚净戒:(一)摄律仪戒,谓一切律仪无不聚摄,无恶不离──“诸恶莫作。”(二)摄善法戒,谓所行之行,能摄一切善法──无善不摄──众善奉行。(三)摄众生戒,能摄受一切众生,以慈悲喜舍等法,饶益有情。以此三聚,尽摄一切戒了。


    五戒戒相 ⑦

    四、妄语戒

    犯相:

    1. 对象是人。

    2. 认定是人。

    3. 有欺骗心。

    4. 自无实知、见、证上人法。

    5. 骗说自知、自见、自证上人法。

    6. 明白地说。

    7. 对方清楚明白。

    无犯:

    1. 增上慢。

    2. 说是业报因缘,不说修得。

    3. 实得上人法。

    4. 说上人法,不自称已得。

    5. 开玩笑。

    6. 独处时自言自语。

    7. 梦中说。

    8. 说溜嘴。

    9. 向非人或畜生妄言。(摘自《嘉义新雨》第22期 明法比丘)


    戒如大地 ⑾

    6 .什么是应学法?

    应学法包括戒制外的可作和不可作,极为广大,今略论数项:

    ① 尊敬比丘,见比丘行礼;与比丘共坐取蹲踞或跪坐,不用脚对着比丘;如有问题,当先思考好再简洁发问;不对比丘作怪论、嘲讽;言行自护,不使比丘觉有不好的表现。

    ② 尊敬于法,即听、问佛法时听、问者要脱鞋,并取低座,尽量不打断说法;另未听懂之法不可胡解,不知当知不知事。

    ③ 女性在家者应知,不可单独与比丘共处,此对其比丘是犯重戒,至少旁边要有一个七岁以上的男性在家行者伴坐。

    《长部·涅槃》中载,佛陀入灭前告诫阿难尊者:尽量回避与女性交往,不能回避则当不语,不能不语则当谨慎自心。此者实非女性之过错,乃某些比丘其心尚未调伏,有失误之可能,故如此作。(dhiti根据南传佛教戒律编撰)


    破戒之罪 ⑤

    十、破戒的人,好像患大病的人,谁也不欲接近。

    十一、破戒的人,难免受苦,譬如恶道不易通行。

    (摘自《大智度论的故事》龙树菩萨原著 鸠摩罗什 刘欣如译)


    受戒的好处 ①

    目前社会上,有一个很好的现象,就是每年都有几十万人,在全国各地寺院受戒,受五戒、菩萨戒。为什么这么多人要去受佛教的戒律呢?这是现代提倡法治社会的必然现象,因为在法治的社会中,大家都要守法,一个佛教的信徒就要受戒。受戒有什么好处呢?我有六点看法:

    一、戒如良师:戒,就像我们的老师一样,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它指示我们方向。

    二、戒如轨道:可以规范我们的行为。例如,佛法可以规范我们的进退,可以引导我们的行事。

    三、戒如城池:可以防护外人的侵犯。一个守戒的人,平常不乱杀生,不乱偷盗,也不乱淫,不乱说,不乱吃,不作一切非法的事情,所谓‘平常不作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所以戒如城池。(摘自《星云法语》星云法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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