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说到曾国藩在湖南审案局遇到个秀才和帮会勾结的案件。
曾国藩派人去明察细访,确认林明光确实和帮会有勾结,但也可能是熊家的有意栽脏,令牌不能作为铁证,林明光说的报恩之事,与情理上也可以说得通。
此案,若从轻,可将林明光杖责数十板,教训一顿后放回家。若从重,就凭他收下帮会令牌,心怀二志也可判个死刑。
从轻呢?从重呢?
他回忆起过去读《明史》的一个故事:《明季北略》中讲到自从牛金星、李岩两个举人投归李自成后,李自成便设官分治,守土不流,气象与从前迥然不同,结果居然推倒明王朝,祭天登位,作起了大顺朝的皇帝。
读书人附匪逆,则匪逆有可能成大事。
倘若轻易放了林明光,则给别的读书人存一线侥幸之机。
要从重,即使林明光不是真的投靠帮会,也要借他的头来教训教训其他不安本分的读书人。
为了皇上江山的巩固,为了湖南全境的安宁,宁可错杀一百个秀才,也不能放走一个会匪中的衣冠败类!
最终,林明光被关进站笼,游街后便死在站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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