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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新规前,致保险公司的倡议书

重疾新规前,致保险公司的倡议书

作者: 老菊思货 | 来源:发表于2020-11-24 09:12 被阅读0次

过去丨未来

2007年版《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至今已经使用了13年,而在2021年2月1日,该规范将迎来全新的改版,而这次变化必将成为重大疾病保险这个中国消费者最受关注险种的一轮产品形态大洗牌。回顾过重疾险的变迁,不由得感叹保险市场变化之迅猛、产品形态变化之快速让人目不暇接。

90年代初,重疾险进入中国市场,十余种疾病保障;

千禧年伊始,疾病种类增加,但各家公司理赔标准各异;

2007年《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出台,25项疾病统一理赔标准。

之后……

保险公司的竞争也愈发激烈,在“保险姓保”的政策号召下:重疾分组多次赔付、轻症赔付、中症赔付、癌症额外赔付、特定疾病赔付、投被保险人保费豁免、重症不分组多次赔付几乎就是在这几年中完成了演变;疾病种类越来越多、未统一定义的疾病赔付标准越来越松、轻症、中症赔付比例越来越高、核保条件越来越宽松、就医绿通服务已经快成为标配,竞争领域已经开始从产品本身向附加值服务延伸。今年刚买的新产品,到了明年,产品形态就变了,让人目不暇接。好像所有保险公司在重疾险领域都将注意力放到了产品形态和赔付比例的竞争上去。

90年代初,重疾险进入中国市场,十余种疾病保障;

千禧年伊始,疾病种类增加,但各家公司理赔标准各异;

2007年《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出台,25项疾病统一理赔标准。

之后……

保险公司的竞争也愈发激烈,在“保险姓保”的政策号召下:重疾分组多次赔付、轻症赔付、中症赔付、癌症额外赔付、特定疾病赔付、投被保险人保费豁免、重症不分组多次赔付几乎就是在这几年中完成了演变;疾病种类越来越多、未统一定义的疾病赔付标准越来越松、轻症、中症赔付比例越来越高、核保条件越来越宽松、就医绿通服务已经快成为标配,竞争领域已经开始从产品本身向附加值服务延伸。今年刚买的新产品,到了明年,产品形态就变了,让人目不暇接。好像所有保险公司在重疾险领域都将注意力放到了产品形态和赔付比例的竞争上去。

在我的数据库中收集了以前和现在上百款重疾险产品的具体情况,其中挑选了费率处于中间水平的一家保险公司来做参考,我们拿30岁男性100万保额的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举例:

单次赔付最大杠杆比例可以去到45倍

分组多次赔付最大杠杆下降到41倍,相比单次赔付下降了10%左右

不分组多次赔付最大杠杆只有33倍左右,相比单次赔付下降了36%,相比分组多次赔付下降了24%

从保费的角度分析,购买同样的保额,目不分组多次赔付重疾要比单次赔付多花36%的保费预算;

同理,若客户同样的预算情况下,在面对第一次发生的重疾时,所获得的理赔要减少36%,也就是从100万保额降低到了70万左右。

当然,价格高出这么多并不是毫无道理,毕竟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商品,依旧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而这样的价格对于经济相对富裕的个人或家庭或许承担得起,但当那些每个月拿着几千收入,还要负担房贷和子女教育的家庭而言,就无法满足其保额上的需求。

重疾险的意义与功用在于:是解决家庭经济支柱在罹患重疾后,因为收入中断,使得家庭的现金流陷入危机的情况。许多消费者都是因为结婚生子后,因为家庭责任和对身边人的爱从而开始考虑购买保险,他们都很担心自己一旦出现类似重大疾病这种家庭经济承担不起或者承担起来压力很大的事情出现。

若真的面临这样的窘境:

生活如何继续?

子女教育如何保障?

年迈的父母谁来赡养?

高额的房贷谁来偿还?

在所有保险类型中,只有重疾险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优选。它能否起到足够的作用,直接关系到一个家庭是渡过难关重现光明还是陷入妻离子散家徒四壁万劫不复的无尽深渊。

若一个一线城市家庭每个月的基本生活开销是6000左右,孩子目前3岁,预期将其抚养到大学毕业,保守估计需要50万左右的最基本的教育费用,夫妻双方需要每年给4位老人月5万左右的生活补贴,现在还背着每个月8000的房贷。那么他们夫妻双方需要的重疾险保额需要多少?

我们首先考虑的是生活费的问题,在假设生活费用不额外增加的情况下,我们用最常见的癌症举例,考虑到癌症5年生存率。

我们去覆盖家庭未来5年的基本生活开支即:6000*12*5=36万,

加上孩子的教育费用50万,考虑覆盖一半,覆盖5年的父母赡养费用25万,

以及5年的房贷:8000*12*5=48万,

那么总额度需求就是:36+25+25+48=134万。

再假设夫妻双方收入为1:1,保额我们按照家庭经济贡献度去分配,则每个人的保额为:66万。

这还是我们没有去考虑患者谁去照顾?若是伴侣去,那伴侣的收入是否又会受到影响?双方都收入下降或中断,又会对家庭有什么影响?

我们也没考虑生活费用的增加,患者是否在饮食上需要更加注意?术后的康复期间的费用又从哪里来(社保和医疗险不报销)?

患者如果顺利康复,其收入能力恢复到从前的概率有多少?那么在考虑孩子教育和房贷的问题上,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算是否足够?若削减孩子教育上的开支,为人父母又是否真的能够坦然接受?

这样的家庭,大家可以想想,年收入能有多少呢?根据我的经验家庭的年收入应该不到30万,而这样的收入,即便是在一线城市,也不算低的了。

若一个一线城市家庭每个月的基本生活开销是6000左右,孩子目前3岁,预期将其抚养到大学毕业,保守估计需要50万左右的最基本的教育费用,夫妻双方需要每年给4位老人月5万左右的生活补贴,现在还背着每个月8000的房贷。那么他们夫妻双方需要的重疾险保额需要多少?

我们首先考虑的是生活费的问题,在假设生活费用不额外增加的情况下,我们用最常见的癌症举例,考虑到癌症5年生存率。

我们去覆盖家庭未来5年的基本生活开支即:6000*12*5=36万,

加上孩子的教育费用50万,考虑覆盖一半,覆盖5年的父母赡养费用25万,

以及5年的房贷:8000*12*5=48万,

那么总额度需求就是:36+25+25+48=134万。

再假设夫妻双方收入为1:1,保额我们按照家庭经济贡献度去分配,则每个人的保额为:66万。

这还是我们没有去考虑患者谁去照顾?若是伴侣去,那伴侣的收入是否又会受到影响?双方都收入下降或中断,又会对家庭有什么影响?

我们也没考虑生活费用的增加,患者是否在饮食上需要更加注意?术后的康复期间的费用又从哪里来(社保和医疗险不报销)?

患者如果顺利康复,其收入能力恢复到从前的概率有多少?那么在考虑孩子教育和房贷的问题上,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算是否足够?若削减孩子教育上的开支,为人父母又是否真的能够坦然接受?

这样的家庭,大家可以想想,年收入能有多少呢?根据我的经验家庭的年收入应该不到30万,而这样的收入,即便是在一线城市,也不算低的了。

责任丰富的产品并非一无是处,它们的存在确实可以满足部分消费者的需求;丰富的产品责任也意味着消费者保障更加全面,发生风险获赔的概率更高,并且可以获得更加长久的保障。但从转专业的角度去看,在基础保障责任拥的基础之上,首先应该考虑的是保额,对于重疾险而言,统一定义的疾病已经占据了理赔比例的98%以上,也就是说在重症领域,只要某个产品能够包含所有25种统一理赔定义的重疾,就能够覆盖到多大多数的情况;而在此之上增加的,无论增加50种、还是100种,从概率上说也只是在剩余的1%左右当中。况且,重疾新规在原有的25项疾病基础之上增加了3种重症和3种高发轻症,已经使得其覆盖面更加的广泛,所以疾病种类的多少,在重症上已经不存在本质的差异。

目前线上线下产品已经极度的趋于同质化,整体重疾产品供给端创新活力并不强。

1、线下产品:轻症多次不分组+中症多次不分组+重症多次不分组+投被保险人豁免保费+癌症或少儿或男女或特定疾病额外给付 +身故责任

2、线上产品:轻症多次不分组+中症多次不分组+重症多次不分组+投被保险人豁免保费+癌症或少儿或男女或特定疾病额外给付 +身故可选赔付保费或保额或退现在

许多保险公司一方面需要跟进市场主体产品形态,另一方面也考虑能够获取更多收入的原因,导致市场上的重疾险产品形态出现了空白区域。

作为一个百人团队小总监,从整体团队所为委托人所配置的重疾险去看,目前消费者配置的重疾险保额,其实相较于4,5年前并没有实质性的增长(同等收入水平下)。原因则是目前重疾险产品责任过于复杂,消费者几乎只能在选择公司,形态上已经没有太多可以选择的余地;而复杂的产品形态提升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成本,价格随之水涨床高。

而重疾险的意义在于能够给予因为疾病而造成经济重创的家庭快速复苏的选择。

对于普通家庭而言,从理性角度讲,多次赔付的形态从理性上并非他们的最优选择。若能够有保险公司率先在重疾新规期间推出单次赔付重疾,虽然在同等保额的情况下,保费会有所下降;但是在客户同样的预算情况下,却能够获得更高的保额。保险公司并不会损失多少保费收入,并且客户能够在第一次出险时获得更高的保险金额,在我看来,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对于类似明亚保险经纪这样以保障为主,主打高保额的专业经纪公司,我们也时常抱怨,在客户有限的预算下,能够为客户配置的保额根本满足不了客户的需求,若能够有这样的产品出险,填补市场的空白,无论对于消费者、保险公司还是营销人员乃至整个保险市场都会是有益处的。

那么我所期待的未来产品形态是怎样的?

考虑到保险公司需要覆盖的客户群体是希望足够广泛的,一款能够拥有足够diy的产品形态,倒是市场完全无人问津的存在。

若有这么一款或者多款的产品,能够做到:

轻症、中症可选

轻、中、重症在单次赔付与多次赔付、分组与不分组可自由选择

被保人、投保人豁免可选择性附加

特定疾病、少儿疾病、男女特色疾病可自由挑选

定期与终身可以相对自由搭配

若能够有这样的产品,我相信保险公司在重疾险这条业务险能够覆盖的客户群体将会更加的广泛。

对于要求保险责任丰富且经济实力相对较强的客户群体,可以在满足保额的基础上选择更加丰富的保障责任;

对于经济条件相对较弱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在某个方面或者防止第一次发生重大事故时获得足额保障。

另外,保险公司无非是希望拥有更多的客户,而拥有更多客户的目的是期望提升保费收入

在重疾险领域提升保费收入的关键点又无非是如下几点:

1、在保额一定的情况下,增加保险责任,提升保费

2、在件均保费一定的情况下,增加客户数量,提升保费

3、客户数量一定的情况下,增加客户人均保额、提升保费

无论是哪一种,如果真的可以做到一款足够DIY的保险产品,都可以满足上述三点。

当然,以上只是一个怀揣着“理想主义”的“现实主义”者的个人想法。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产品形态存在,我相信,无论是对于消费者、保险公司、从业者,甚至整个中国未来的保险市场,都能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希望中国的保险行业越来越好,也希望保险公司能够去设计一些消费者真正需要的,而不仅仅是客户想要的产品。让人人都能能够拥有足够的保障,从而更好的让保险起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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