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绸缪束刍(chú ),三星在隅。今夕何夕,见此邂逅。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
绸缪束楚,三星在户。今夕何夕,见此粲者。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
第二、三章与第一章分别只有三个词的差别:刍,隅,邂逅;楚,户,粲者。
《说文解字》:“刍,刈(yì)艸(cǎo同‘草’)也。象包束艸之形。”“刍”本义是割草,作名词用时指牲口吃的草。
隅(yú),《毛诗传》说:“东南隅也。”
《毛诗传》在解释第一章的“在天”时说“在天谓始见东方也。”解释第三章的“在户”:“参星正月中直户也。”户,即房屋的大门,朱熹在《诗集传》里说:“户,必南出。”“在户”,在门的方位,即在南方。
参星从一开始出现在东方,后来又到了东南方向,再后来又到了南向。也就是说《毛诗传》认为“在天”、“在隅”以及下一章的“在户”,是指参星在天上的不同时月。
《郑笺》说认为三星是心星,“在天”、“在隅”、“在户”的时间分别指“三月之末,四月之中”、“四月之末五月之中”、“五月之末六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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