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已经死去了一千多年的人,放在今天那应该算作古人。我生活的年代是大宋仁宗帝宝元年前后。那时各地战事基本平息,百姓安居乐业,社会逐渐步入正轨。
我所从事的职业是汉民族最古老的职业——农业生产,只不过我自己没有土地,是在给东家打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靠着勤劳的双手,节衣缩食,二十多年后我有了一点积蓄,于是就在村子的西头置了三间草房子。可是我的打工生活还得继续,还得去邻村的大财主家里扛长工,没有时间去搭理我置办的家。
一晃几年过去了。心里总想着自己在村里还置办的有几间房子。终于抽出空闲去瞧看一下自己的家了。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那几间房子已经被强人占了。
我一下子懵了,不知道如何是好。于是找相熟的人打听该如何要回我的房子。有一个在县衙当差的熟人说,这事告官吧,让官府出面好解决些。有一起打工的工友说,不能告官,你耗不起,这打官司不得打到猴年马月去?你哪里有时间,而且还很费银子!
正愁闷之间,终于找到了一个能和占我房子的强人说上话的熟人。熟人做中间人,强人说这样吧,给你两个方案,一是我搬出来,你得付我一些装饰房子的费用;二是我给你一些钱,只会比你当初买的时候多,房子归我。况且彼时流行的说法是房子谁先住进去就算谁的。我思来想去,就选了第二个方案。
这个房子就这样被我弄丢了。虽说损失还不算大,但我心里不舒服。有工友就跟我说,你就烧高香吧。幸亏你没有去打官司,这强人好歹还说话算话,至少比官府靠谱,说给你多少就给你多少,一点也不含糊;而且说办就办,一点也没耽误。要不然,你告官,就算是你全占理,官府也算有良心,那又怎么样呢?如果官府和强人是一伙的,那就够你喝一壶的。最后房子能不能要回来不说,光是这时间你就耗不起。你的心思天天都在要房子这事上,还怎么给东家干活?
我想想也是,知足吧。房子丢了也就丢了吧,人还在。一千多年以后的现在,我的子孙后代——如果我有子孙后代的话——肯定不知道他们的祖先曾经这么窝囊地活过,也一定不知道他们的祖先还曾经和强人做过这么一次交易。
网友评论